拆迁安置房多久可以拿到房产证?办理流程详解
2025-01-02 19:29一、拆迁安置房需要持有5年后才能办理房产证
根据相关规定,拆迁安置房的房主一般需要持有住房满5年之后,才能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等税费,办理商品房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等。也就是说,要5年之后才能拿到房屋所有权证。因此,如果想购买拆迁安置房,一定要注意原房主是否已经拿到房产证。
二、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的流程
1. 房地产评估:前往所在县区或市的房产交易大厅,决定由谁负责评估费用,并填写委托书。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评估由所在市一级房产评估机构负责,需要等待一段时间。
2. 交营业税:前往房产所在地税分局或地税所办理。需提交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评估报告。
3. 办理房产证过户:前往房产交易大厅办理。需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明,房产评估报告。买卖双方都需到场签字、按手印,结婚的还需带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交易费按房屋面积收取,签字后还需到当地财政局交契税。
4. 领取房产证:缴纳登记费、工本费和印花税后,即可领取房产证。
三、注意事项
1. 拆迁安置房在取得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只能在5年后才能自由买卖过户。
2. 购买拆迁安置房时,务必确认原房主是否已经拿到房产证。
3. 办理房产证过户时,需按照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并缴纳相应费用。
拆迁安置房一般需要持有5年后才能办理房产证,办理流程包括房地产评估、交营业税、办理房产证过户和领取房产证等步骤。购买拆迁安置房时,要注意原房主是否已经拿到房产证,以免影响后续交易。办理房产证过户时,需按照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并缴纳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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