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的产权归属及与商品房的区别
2024-12-14 05:08一、保障房的产权归属
保障房的产权归政府,不属于个人产权。保障性住房是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中较具特殊性的一种类型住宅,它通常是指根据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统一规划、统筹,提供给特定的人使用,并且对该类住房的建造标准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给予限定,起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
二、保障房与商品房的区别
1. 供应对象:保障性住房的主要供应对象是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或者住房困难户,而商品房购买的对象是所有自然人。
2. 建设方式:保障性住房直接由政府组织建设,而商品房则完全按市场运作方式建设。
3. 土地取得方式:保障性住房的土地性质为政府划拨才能建造,而商品房的土地则是通过招拍挂的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4. 政策优惠:保障性住房在建设和销售过程中,政府可以适当减免部分费用,而商品房在买卖过程中则需要全额缴纳所有费用。
5. 定价方式:保障性住房的房价主要由政府定价然后再出售,而商品房的价格主要由市场具体情况决定,一般较高。
6. 买卖要求:商品房在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后可抵押可转让,而保障性住房在转让时需要补缴相关费用,并满足一定年限后方可转让。
7. 产权性质:商品房的购买人有完全产权,可以自由处分,但保障性住房中的廉租房只能居住只有使用权,不能处分,经适房是不完全产权,5年内不得买卖。
三、保障房的社会保障作用
保障房作为一种社会保障住房,主要面向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或住房困难户,通过政府的统一规划和限定建造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为特定人群提供住房保障。保障房的建设和销售过程中,政府可以适当减免费用,以降低住房负担。同时,保障房的产权归政府,限制了转让和处分,确保住房资源的合理分配和社会公平。
保障房的产权归政府,不属于个人产权,与商品房在供应对象、建设方式、土地取得方式、政策优惠、定价方式、买卖要求和产权性质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保障房作为一种社会保障住房,起到了为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难户提供住房保障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