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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是否需要交房产税?

2024-11-30 20:54

一、安置房不需要交房产税

安置房是否需要交房产税?

根据本地房管的规定,安置房不属于正规商品房产,因此不需要缴纳房产税。安置房在房主持有满五年之后,经过一系列手续办理正规商品房房产证契税证和土地证之后,才可以自由买卖交易和转让。

二、房产税的相关规定

1. 免征房产税的情况:

-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

- 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应照章纳税非自用部分。

-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 部分免税的房产:

- 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 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税。

- 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经鉴定可免征房产税。

3. 特殊情况下的免税:

- 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

- 基建工地上的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免征房产税。

三、房产税的征收范围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主要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征收范围包括自用的房产和出租、出典的房产。自用的房产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而出租、出典的房产按租金收入征税。

安置房不需要交房产税,但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办理正规商品房房产证契税证和土地证,从而实现自由买卖交易和转让。房产税的免征情况包括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房产等。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主要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包括自用和出租、出典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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