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人和共有人的区别及办理条件和方式
2024-11-20 16:13一、房屋产权人和共有人的区别
房屋产权人是指对财产拥有所有权的人,可以是一人或者多人;而产权共有人是指多人对某一财产共同拥有所有权。产权是所有权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力,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房屋共有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二、房屋共有人的承担义务
房屋共有人共有房屋一般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则是指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房屋共有权保障共有人的权利。房屋产权人拥有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三、办理《房屋共有权证》的条件和方式
办理《房屋共有权证》的条件有两种情况:一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法继承人同时继承一套房屋的,可以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二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法人同时出资购买一套房屋的,一般按份共有。办理《房屋共有权证》时,共有的房屋由权利人推举的持证人收执房屋所有权证书,其余共有人各执房屋共有权证书一份。《房屋所有权证》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证书由市、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四、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处理方式
按份共有关系的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时,按照各自的份额,对房屋享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且也按份额分担义务。共同共有关系的双方房屋产权时,由于两个所有者对房屋享有平等的所有权,承担共同的义务,在这种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擅自处分房屋均属无效。当这种关系终止时,按照友好、协商的原则对房屋产权进行处理。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处理;无协议的,根据等分的原则进行处理,并考虑共有人对房屋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进行处理。
房屋产权人和共有人在权益和承担义务上存在差异,办理《房屋共有权证》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按照相应的方式进行。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是两种常见的共有关系,处理方式也有所不同。了解这些知识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房屋产权和共有关系,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