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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住型商品房购房流程及注意事项

2024-11-19 12:37

一、报名

自住型商品房购房流程及注意事项

在购买自住型商品房前,市民需要在市住建委网站和销售现场进行不少于15天的公示期。在公示期内,有购房意向的市民可以按照普通购房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经适房、两限房轮候家庭还需要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备案通知单》和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既要在网上提交相关材料,也要到开发商销售现场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二、核验

市住建委相关部门和开发商会对购房人员资质进行审核。在市民提交材料后的20个工作日内,会给出是否通过审核的结果。开发商也会对申请家庭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可以在自住型商品房资格审核系统中填报家庭信息,并将联机打印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经由购房家庭签字确认后,在审核系统中提交资格审核申请。如果市民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还可以在审核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住建委申请复核。

三、摇号规则

自住型商品房的摇号方式介于普通商品房开发商自行摇号和保障房政府摇号之间。摇号将使用全市统一的摇号软件,摇号结果会在市住建委官网和销售现场公示3天。自住房摇号软件采用“双重随机”设计思路。一是摇号编号随机,购房家庭在现场确认时将从3组随机4位数字中任选其一作为前缀,与资格审核系统自动生成的内部编号共同组成唯一的摇号编号,消除报名先后对摇号结果的影响。二是种子号随机,摇号时,现场将随机邀请6位购房家庭代表,每人随机抽取1位数字,组成6位种子号,摇号软件根据种子号从通过审核的家庭数据库中随机抽取申购家庭,确定选房顺序。

四、选房和签约

在摇号环节之后,市民可以在销售现场和市住建委官网看到选房公告。开发商会提前确定选房时间、地点和批次安排。优先池中的家庭会先选房,每个申请家庭只能选择一套自住型商品房。如果已通过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家庭放弃选房,或者已完成选房的申请家庭放弃购房,未选房的申请家庭将按照摇号确定的顺序递补选房。未按照选房公告要求参加选房的,视为放弃。选房后,开发商会与购房家庭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家庭的成员今后不得再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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