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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签订的份数及丢失补办流程解析

2024-11-07 16:14

一、购房合同签订份数

购房合同签订的份数及丢失补办流程解析

根据规定,购房合同一般签订五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银行贷款用一份,房管部门备案用一份,抵押手续用一份。如果一次性付清房款,则签订三份合同,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二、购房合同丢失补办流程

1. 未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合同在预售登记前丢失,购房者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并与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五十元左右。

2. 已做完预售登记,未办理银行按揭: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未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购房者丢失合同后,需要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的消息。三个月期满后,购房者可以携带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原合同,并与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和新合同的印花税。

3. 已做完预售登记,已办理银行按揭: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且已办理银行按揭后,购房者丢失合同后除了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的手续外,还需要与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尽管购房合同内容没有变化,但根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因此需要与银行签订变更协议。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与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三、购房合同丢失补办注意事项

购房者在购房合同丢失后,应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并补办合同。同时,购房者应咨询房管部门了解具体补办流程和所需费用,不要听信开发商的一面之词。

购房合同是购房者办理房产证的必备文件,丢失后必须及时补办,否则无法办理相关手续。根据不同阶段的情况,购房者需要遵循相应的补办流程,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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