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售合同的基本内容和开发商的条件要求
2024-11-03 04:40一、房屋预售合同的基本内容
根据我国预售方相关规定,房屋预售合同必须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开发商和购房人身份,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
2、预售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包括所在地区、座落、土地使用权证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等;
3、预售商品房的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并标明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其他面积;
4、房价,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每平方米多少元;
5、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以及逾期交房的免则条件;
6、房屋使用性质,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生产用房或其他;
7、违约责任,包括购房一方不能依约支付价款的责任和预售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房的责任;
8、房地产权属登记义务;
9、物业管理条款;
10、纠纷解决方式,如选择诉讼还是仲裁;
11、其他条款或当事人约定的条款,比如首付款及贷款方式等。
购房者在签订预售合同时要格外谨慎,注意合同的详细内容,避免吃亏。
二、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的条件要求
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开发商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并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确定了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只有满足以上条件的开发商才能进行商品房预售,购房者在选择购买时应注意开发商是否具备合法的预售资质。
通过本文的介绍,相信读者对房屋预售合同的基本内容和开发商的条件要求有了更清晰的了解。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应当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要选择具备合法预售资质的开发商,以避免购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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