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过户免契税申请流程详解
2024-10-29 19:20房产继承过户是指在房屋继承过程中,将房产的所有权转移给继承人的手续。在进行房产继承过户时,可以申请免缴契税,下面将详细介绍申请流程。
一、继承权公证
继承权公证是房产继承过户的第一步,需要前往区或市公证处办理。根据是否有遗嘱,分为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
1.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
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所立的已公证过的遗嘱、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公证费用一般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2. 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
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公证费用同样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二、房产继承登记
房产继承登记是房产继承过户的第二步,需要前往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或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申请书原件、当事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契税完税证及贴花原件、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权公证书原件等。登记费用为100元/件,合同印花税为继承房屋评估价的0.05%,权证印花税为5元/本,交易手续费为5元/平方米,契税免缴。
通过继承权公证和房产继承登记两个步骤,房产继承过户可以免缴契税。申请过程中需要准备相应的资料,并缴纳一定的公证费用和登记费用。希望本文的介绍能够帮助到需要进行房产继承过户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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