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名下住房套数认定及购房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的利弊
2024-10-28 19:18一、家庭名下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
根据北京市建委的规定,家庭名下已拥有住房套数是指家庭成员名下独自拥有或与他人共有的成套住房的套数。具体来说,已拥有住房包括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房和已完成网上签约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房。如果来自不同家庭的两人及以上共同拥有一套住房,各计一套已拥有住房。此外,认定住房套数时,必须是在北京市内有住房,不在北京市内的住房不计入套数。而北京市建委规划立项中体现为非住宅项目的商品房也不计入住房套数,这些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通常为40或50年,包括写字楼、商业、办公、厂房、车位、配套公建、仓储等。
二、购房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的利与弊
1. 利
购房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可以规避税费。相比赠予、继承等方式,将房产直接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可以省下不少税费。此外,有些家长从事商业经营活动,以孩子名义购置房产,如果面临生意失败、资不抵债等风险,还能保留部分资本。另外,根据现行《物权法》和《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因此购房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可以提前为孩子准备婚前财产。
2. 弊
购房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也存在一些弊端。首先,如果孩子和父母没有共有房产,那么孩子成年后购买首套房时,按照政策需要支付较高的首付款,并且无法享受首套优惠房贷利率。其次,父母不能随意处置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护人必须是完全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才能处理其房屋,而提供证明是比较麻烦的。此外,夫妻离婚时,以未成年孩子名义购置的房产归属往往会引起法律纠纷。
家庭名下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包括已拥有住房的定义、共有住房的计算方法以及非住宅项目的排除等。购房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的利与弊也需要权衡,包括规避税费、规避家庭破产风险和为孩子准备婚前财产等优点,以及可能要多付首付、父母不能随意处置房屋和离婚时易出纠纷等弊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