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在宅基地上建房一户一宅的认定及申请流程
2024-10-28 16:37一、一户一宅的认定标准
根据公安部门管理的户籍来认定一户,如果在户口本上登记的是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所登记的家庭就是一户,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但特殊情况下,以下情形可以独立作为特殊村民“户”对待:
1. 已婚且已分家单独居住生活的;
2. 未婚但年龄已满二十周岁且已单独居住生活的;
3. 依法继承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的未成年人;
4. 通过司法仲裁依法取得的,可按照司法文件进行登记。
二、申请农村宅基地建房的条件
1. 农村户口且年满18周岁;
2. 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村民且有建房的切实需求;
3. 新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
4. 新建房的面积合乎标准,不得超出;
5. 未有宅基地但确实有建房需求者可以向村集体重新申请宅基地,然后审批建房;
6. 符合“一户一宅”的基本要求。
三、申请农村宅基地建房的流程
1. 向村委会递交申请材料,村委会集中时间段对村里的申请材料进行审议;
2. 乡镇国土资源单位初审,布告给村民,如果没有意见,村委会上报给乡镇一级的国土资源单位审核;
3. 填写申请表,乡镇一级审核通过后发放给申请人;
4. 村委会认证,对申请表进行认证,加盖村委会公章和审核责任人签字;
5.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建设用地范围;
6. 县国土资源单位审核,确认规划材料;
7. 县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8. 放样,国土资源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到实地划定建设用地范围,并填写《放样记录卡》。
以上是申请在宅基地上建房一户一宅的认定标准和申请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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