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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及续期方式解析

2024-10-26 09:47

一、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

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及续期方式解析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拥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包括对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而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出让的,决定了房产的使用权。房屋产权是不变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二、土地使用权的续期方式

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为4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有两种续期方式。一种是房随地走,政府补偿,即政府行使所有权,收回土地并对地上建筑物按一定折旧给予补偿;另一种是重签合同,续缴出让金,按市场地价或一定折扣缴纳出让金,可以一次补交或每年收取。

三、70年产权的含义和购房人的条件

70年产权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和工业用建筑。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购房人取得的商品房使用权限必须建立在70年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但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房屋产权是房产的拥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而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到期后可以通过房随地走政府补偿或重签合同续期。购房人取得商品房使用权限必须建立在70年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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