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管局认可退房条件有哪些?

2024-10-23 20:26

一、开发商证书不全

房管局认可退房条件有哪些?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如果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如果开发商的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不全,那开发商卖房是不合法的,属于违规操作。购房者在不知道这种情况的前提下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是无效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开发商应该返还购房者交的房款,以及这段时间内房款产生的利息。

二、未经购房者允许私自更改楼房规划设计

购房者收房时,发现房子的户型、朝向、面积等与合同中约定的出入很大。在购房者并不知道实情的情况下,开发商私自更改房屋规划,直接构成违约。购房者有权提出解约,开发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三、房屋面积差超过3%

收房时实际测量的建筑面积与合同中标明的面积差超过3%的话,购房者有权向开发商提出退房,并在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要求开发商将已付清的房价款退还给购房者,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四、房屋出现质量问题

如果房屋主体部分的质量经过检验认定不合格,或者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购房者正常使用,购房者可直接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并赔偿。

五、超过合同约定时间未办理产权证

购房合同中会对开发商为购房者办理产权证的期限作出约定,若办证迟延,购房者可选择退房。若办证不能,购房者无法取得产权,购房者较好选择退房。

六、开发商逾期交房催促后仍交不了

开发商逾期交房是最常见的情形。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催告,若过了延展期还没交房,购房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退房。

七、房子被开发商拿去做二次抵押

有的开发商在施工期间缺少资金,将一部分已经建好的房子拿去银行做抵押。购房者一旦查清,可以立即要求退房,并有权要求开发商支付双倍的赔偿。

买房交流
相关百科
聊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