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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的买卖条件及注意事项

2024-10-18 16:18

经济适用房是一种特殊的住房类型,其买卖条件和手续也有一些特殊规定。下面将详细介绍经济适用房的买卖条件及注意事项。

经济适用房的买卖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根据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如果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相关部门收购。出售人需要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如果出售家庭符合条件,还可以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二、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需要补交房屋成交额的10%作为综合地价款。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时,需要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和产权过户手续。

三、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条件

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出售。

2、满5年后,经适房可以转为商品房并合法销售,但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3、现在还未满5年的情况下,签署的出售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4、已经出售的经济适用房可以再次购买,但需要符合购房条件。

经济适用房的买卖条件和手续有一定的限制和规定,业主在出售经济适用房时需要注意相关法规和手续要求,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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