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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过户所需资料及费用详解

2024-10-18 11:39

一、卖方所需资料

经济适用房过户所需资料及费用详解

卖方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已婚)、房产证原件,以及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需要先写委托书并去公证局公证。

二、买方所需资料

买方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需公证)、抵押权人同意书等。

三、办理过户的费用

办理经济适用房过户的费用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以及申办产权证过程中的交易费、房屋所有权工本费和印花税。

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在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时免征。

契税的比例根据房屋面积而定,<90㎡的经济适用房为1%,90㎡≤房屋面积<140㎡的为1.5%,≥140㎡的为3%。

申办产权证过程中的交易费为6元/㎡,房屋所有权工本费为80元/件,印花税每件5元。

经济适用房过户所需的资料包括卖方和买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办理过户的费用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以及申办产权证过程中的交易费、房屋所有权工本费和印花税。了解这些资料和费用的情况,可以帮助买卖双方顺利办理经济适用房的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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