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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及更改办理详解

2024-10-14 02:28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及更改办理详解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房屋交易的法律依据,但持有房屋的买卖合同人只有对房屋的使用权利,没有买卖交易的权利。由于缺乏房产证作为交易的法律依据,交易双方的利益都依靠买卖合同来维持。一旦发生纠纷,只能根据合同的较大利益来维护各自的损失。对于一房多卖的情况,虽然买卖合同被多方共同持有,但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买卖合同是由房屋产权人签署的,根据房产证的司法范围来解释,也是合法的。对于此类纠纷,解决的关键在于哪一方能办理下房产证或双方是否都放弃办理,并根据买卖合同起诉开发商。对于小产权房而言,由于不能办理房产证,买卖合同成为唯一的证据,但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转让。只有同村、乡户的人手中持有的买卖合同才是有效的,其他人手中的买卖合同需在相关部门证明可以买卖的情况下才有效。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更改办理

1、购房人需要更改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时,需将合同取出后在备案单位进行更改。虽然手续较为繁琐,但在签署合同前了解自己需办理事项的条件及其他问题,可通过签署补充协议来完善合同。

2、在尚未支付清楚房款的情况下,购房人需获得开发商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买卖合同的更改。更改后,只需通知开发商即可,后续事宜将由开发商与新的买卖合同持有者沟通。

3、若开发商不同意买卖合同的更改,则该更改无效。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明确了持有房屋的买卖合同人只具有使用权利,没有买卖交易的权利。在进行买卖合同的更改时,需注意房款支付情况以及开发商的书面同意。对于小产权房而言,买卖合同是唯一的证据,但只有同村、乡户的人手中持有的买卖合同才有效。购房人在办理买卖合同更改前应了解相关条件,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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