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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及人员要求

2024-10-11 04:16

一、物业管理服务等级

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及人员要求

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物业管理企业应持有二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或具有三年以上管理住宅小区经历的三级物业管理企业。80%以上物业管理人员应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80%以上物业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学历。二级物业管理企业应具有三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应具备二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70%以上管理人员应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70%以上物业管理人员要具有大专学历。三级物业管理企业应具有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物业管理企业应制定日常管理制度,按规范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应具备一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50%以上管理人员应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

二、物业管理范围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区划内共有建筑物、场所、设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对业主共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场所、场地进行管理的活动。物业管理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委托合同进行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生活秩序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活动。广义的物业管理应当包括业主共同管理的过程,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进行的管理过程。

三、物业管理人员要求

物业管理人员职业是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职业之一。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物业管理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学历。一级物业管理企业要求80%以上物业管理人员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具有大专学历。二级物业管理企业要求70%以上管理人员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具有大专学历。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要求50%以上管理人员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

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和物业管理人员要求对于提供高质量的物业管理服务至关重要。只有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学历的物业管理企业和管理人员,才能更好地维护和管理业主共有的建筑物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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