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无遗嘱房产继承办理及注意事项

2024-10-10 19:09

一、无遗嘱房产继承办理

无遗嘱房产继承办理及注意事项

1、注销户籍并办理死亡证明

继承人需前往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并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继承权公证

继承人需前往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提交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产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以及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材料。若有多个法定继承人,但只有一人过户房产,其他人需书面同意放弃继承权。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以及契税完税凭证等材料。

二、房产继承注意事项

1、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的继承

若继承的房产为房改房或经济适用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和《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等相关手续。

2、委托他人办理

若继承人无法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并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院判决的继承

若继承人是根据法院判决继承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4、未成年继承人

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兄弟共同继承

若没有遗嘱,根据法定继承,兄弟二人都具有继承资格且房产为共有,办理继承过户时,房产将直接过户给兄弟二人共有。

买房交流
相关百科
聊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