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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规定及注意事项

2024-10-06 07:18

一、经济适用房的分类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规定及注意事项

根据国家计划,经济适用房分为一类和二类两种。一类经济适用房,也称为经适房,是由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商或集资建设的,以微利的价格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经济实用是其特点。而二类经济适用房多指带有回迁或安居性质的房屋,在房产证上会标示“按照经济适用房住房管理”。

二、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

一类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需为有指标的本地户口,家庭年收入不高于8万元。购买前需要公示一星期,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标准后方可购买。房产证上会明确标注以经济价格购买或经济适用房。而二类经济适用房则可以直接上市交易。

三、经济适用房的买卖政策规定

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买卖时,除了正常缴纳1.5%的契税和5%的印花税外,不需要再缴纳3%的土地出让金。而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买卖时,卖方不允许按市场价或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卖出经适房的家庭如果符合条件,可以重新申请购买。

四、经济适用房购买的注意事项

1. 经济适用房的销售对象主要是家庭年收入在3万元以下的住房困难户,优先销售给教师和离退休职工。

2.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提供租房收入情况调查和审查证明,由经适房项目建设单位审核后方可购买。

购买经济适用房时,建议购房者在充分了解房屋具体情况和当地政策规定后再决定是否购买,以避免引起纠纷。经济适用房的买卖政策规定对于保障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需要购房者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公平公正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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