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证补办流程及注意事项
2024-10-04 07:30一、集体土地证补办程序
1. 土地权利人应向原土地登记机关报失,并在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土地证书灭失。
2. 土地权利人需提交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媒体上的声明原件。
3. 提交的文件还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权源资材等。
4. 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登记审批表,并进行实地勘测。
5. 经审核,属于补发范围的,土地登记机关应做出补发公告,公告期满后30日内无异议的,予以补发。
6. 单位领导审批、签字、盖章,补发的土地证书应注明补发字样,并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
7. 集体土地证损害后补办的时限为国土资源局收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二、集体土地使用注意事项
1. 认真做好集体建设用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对于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以及其他非住宅建设用地,应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2. 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集体建设用地,应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并经过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30天无异议后,经相关政府审核批准,进行确权登记发证。
3. 对于违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应依法依规处理后方可登记。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村镇规划以及有关用地政策的,应补办用地批准手续后,进行登记发证。
4. 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行为,禁止搞虚假土地登记,禁止对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
5. 对于非法转让、出租或抵押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得登记发证。
以上是集体土地证补办的程序及注意事项,希望能对需要补办土地证的土地权利人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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