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房屋维修基金的注意事项及交纳规定
2024-09-25 08:29房屋维修基金是房产业主必须缴纳的一项基本费用,它用于维护房产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备设施。根据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出台的政策,公共修理基金属于整体业主共有,一般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修理基金将划转给业委会进行管理。
一、房屋维修基金的基本概念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房屋维修基金是由整体业主共同交纳的,属于整体业主共有。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房屋维修基金,一经发现将受到相应的处罚。要申请使用房屋维修基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用于维修住所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备设施;超过保修期限后使用;得到超过2/3的相关业主的同意。
二、房屋维修基金的特征
房屋维修基金主要用于维修和保养住所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备设施。根据法规政策,公共部位包括住所的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门厅、楼梯间、走廊等。修理基金用于维修和更新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设施,当房产转让时,剩余的修理基金不会退还,将随房产一同过户。购买商品房时,购房人需要交纳公共修理基金,金额为购房款的2%。
三、房屋维修基金的交纳规定
开发商在办理新建住所的产权登记前,需要将修理基金存入专户银行。购房人在办理房地产权变更登记前,需要将所购住所的修理基金存入专户银行。交纳规定如下:
1. 有电梯的住所,开发商按每平方米修建面积成本价的4%交纳;无电梯的住所,开发商按每平方米修建面积成本价的3%交纳。
2. 有电梯的住所,购房人按每平方米修建面积成本价的3%交纳;无电梯的住所,购房人按每平方米修建面积成本价的2%交纳。
3. 售房单位代收的修理基金属于整体业主共有,不计入住所出售收入。
需要注意的是,公共修理基金不仅由购房者交纳,开发商作为房产建造方也需要交纳一部分公共修理基金,金额要比购房者交纳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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