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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即将落地,六大银行发布公告

来源:吉屋   2024-11-05 11:36:00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即将落地,六大银行发布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六大商业银行发布公告,将从11月1日起,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

根据新的定价机制,对于以浮动利率,即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减点报价的存量个人房贷,当其利率加点值高于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30个基点时,借款人可以向银行申请调整房贷利率LPR加点值,调整后的加点为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个基点。

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为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加权平均利率减去对应季度五年期以上LPR均值。

如果所在地区有个人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则最终加点值不能低于所在城市房贷利率加点政策下限。

另外,新的定价机制取消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1年的限制。借款人可以随时向银行提出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3个月或6个月,当然还可以保持为1年。需要注意的是,在整个还款周期里,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只能调整一次。

此举意味着,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对未来贷款利率走势的判断,灵活调整重定价周期。如果认为贷款利率将下行,可以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3个月,以便更早地享受到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调带来的优惠;如果认为贷款利率将上涨,可以将重定价周期保持为1年,以便更晚一些跟随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涨。

此前,各家银行已对存量房贷利率进行了批量下调。而新的定价机制的实施,将使人民银行不再统一调整存量房贷利率,更好地体现市场供求变化,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

除了六大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也将陆续发布公告,明确新的个人房贷利率定价机制。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改革将使借款人能够更灵活地调整房贷利率和重定价周期,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这对于房贷利率的透明度和公平性有着积极的影响,也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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