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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二手住房“以旧换新”政策全面推行,房龄放宽至20年

来源:吉屋   2024-05-15 07:21:36

上午,郑州房管局、郑州住房协会主办,郑州城发安居有限公司承办的郑州市二手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公告发布暨集中签约仪式举办。在会上,正式官宣:郑州市二手住房“以旧换新”工作即日起取消试点期限和试点区域,在郑州市内八区全面推行,城发安居公司收购二手住房房龄放宽至20年。

一、取消试点期限和试点区域

根据《郑州市促进房产市场“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工作方案(试行)》,我市于2024年4月20日在金水区、郑东新区正式启动二手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试点工作。该项工作实施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支持和积极参与,达到了预期效果。

为支持更多的市民群众通过“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实现改善性住房需求,积极吸收采纳换房群众意见建议,经研究,决定对我市二手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工作有关事宜予以调整:

即日起取消试点期限和试点区域在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区、惠济区等主城区八区全面开展“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工作。

二、调整城发安居公司收购房屋条件

城发安居公司收购房屋的条件也进行了调整:

(一) 房屋性质为普通商品住房,已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且自房屋竣工备案之日起至今不超过20年;

(二) 房屋坐落区域为主城区八区,优先收购三环内房屋,三环外房屋需满足职住平衡、配套齐全等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使用条件;

(三) 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含);

(四) 房屋不存在查封限制状况;

(五) 房屋若存在抵押、担保、按揭或设立居住权等情形,换房群众应承诺在签订《二手房收购协议》前予以解除;

(六) 房屋若存在租赁关系,换房群众应承诺在签订《二手房收购协议》前予以解除。原承租人如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应与城发安居公司重新协商租赁事宜;

(七) 房屋所在小区有正常物业管理服务。

三、提供换房群众选购的新建商品住房条件

换房群众可以选购的新建商品住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等;

2.房屋位于郑州市建成区范围内。

四、报名方式

市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名:

方式一:通过电脑登陆“郑州市房产交易服务平台”(yjkj.360fc.cn)首页,依次点击“以旧换新”栏目→“收购报名”或直接点击首页右侧“我要参加城发收购”报名参加;

方式二:通过

五、咨询服务

市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二手住房收购等相关事宜咨询:400-126-1666

房源信息、平台技术服务等咨询:0371-678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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