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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

来源:吉屋   2024-10-29 10:06:00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广东省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湛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订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二章 贷款对象和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在湛江市购买自住住房并办理了商业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以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已正常还款不少于12个月;商业贷款还款期间逾期累计不超过6期,连续不超过3期,无逾期贷款余额;用于商转公贷款抵押的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且无查封等权利限制;须获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

第三章 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申请当月商贷余额扣除3个月应还本金后的余额。商转公贷款期限不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年限。商转公贷款利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申请材料和办理程序

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时,除了需要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资料外,还需要提交不动产权证书、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商业贷款还款记录、商业银行提前结清贷款同意书等必要资料。办理流程包括申请、审核、审批、贷款发放和原商业贷款抵押注销等步骤。

第五章 附则

为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有序运行,公积金中心将实施动态管理机制,当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连续3个月高于85%时,暂停受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当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连续3个月低于85%时,重新受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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