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快讯】漳州关于接收捐赠款物的公告,内附详细捐赠方式
来源:吉屋网 2020-01-30 20:19:261月24日,我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管理”的措施,制定周密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得到全市人民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近期,部分企业(组织)和个人来电咨询,自愿捐赠款物用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规范捐赠活动,依据相关规定,本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捐赠款物由漳州市红十字会定点接收,所有筹集的爱心款物将由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全部用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捐赠方式详见《漳州市红十字会接收社会捐赠公告》。
特此公告。
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
漳州市红十字会接收社会捐赠公告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漳州市红十字会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力配合做好社会各界捐赠接收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物资捐赠
当前急需物资:N95口罩、医用连体防护服、医用外科口罩、丁腈手套、橡胶手套、防雾护目镜/防护面罩、医用靴套、隔离衣、胶靴、医用帽子等。
二、社会捐款渠道
(一)银行捐赠
帐户名:漳州市红十字会博爱工程基金
开户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161020181200006717
(二)邮局汇款
地址为“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18号市政府大院40号楼附属楼,漳州市红十字会(收),邮编:363000”
(三)二维码捐赠
漳州市红十字会联系电话:0596-2022018。(若有占线情形,请耐心等待,稍后再打,非常时期,敬请理解。)
三、有关事项说明
1.捐款用途:为专款专用,通过银行、邮局汇款和二维码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赠意向“疫情防控”。未注明捐赠用途的款项将统筹用于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人道救助工作。
2.为方便开具、寄发捐赠票据或捐赠证书等,捐赠时务必注明捐赠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
3.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
4.捐赠款物原则上由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
感谢社会各界对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所给予的关心和大力支持,我们将本着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依法依规公布捐赠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竭力为广大爱心企业和人士做好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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