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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馅饼”实是陷阱,许昌公租房不可买卖!-许昌吉屋网

来源:吉屋网   2019-02-16 01:05:00

许昌房产网了解到,近日有许昌市民反映,在微信朋友圈里有一些房产中介人员在发布买卖公租房的消息,而这些公租房往往价格低廉,对有需求在许昌买房的人有着巨大的诱惑力,就好似天上掉馅饼一样。但消息是否属实呢?为此咱们许昌房产网也专门调查了一番。

许昌房产网了解到,对于此问题有记者专门进行了走访,证实了此类消息实则不是“馅饼”而是陷阱!不久之后咱们许昌市住房保障中心发声:“公租房是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严禁买卖,广大市民要擦亮眼睛,切莫被虚假消息欺骗。”这也就进一步的确定了这个陷阱!

对于公租房,大家一定要搞清楚一件事情,“公租房”的产权是归政府所有的,而并非个人所有,与保障对象是租赁关系,而这样的租赁关系是有条件的,一旦保障对象者达不到这样的条件时,则必须腾推出所承租的公租房。而咱们许昌房产网也了解到,目前许昌市并没有出台公租房居住满5年就可以购买的政策,所以说,公租房与保障对象之间有的仅仅是租赁关系,而并没有买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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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可能有人会有疑问了,现在没有不代表以后没有,明面上没有不代表暗地里没有!为此,咱们许昌房产网也专门询问了许昌市保障中心的负责人,负责人表示:许昌市公租房管理,将实行全程公开透明,实实在在做到公正、公平。并且公租房并不是你入住之后就可以一直租住,审计部门每年还要进行年度审核,审核不过的将取消租住资格。不仅如此,许昌房产网还了解到,公租房只可续租不可转卖转让。公共住房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市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提出申请,经复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注意!在许昌公租房不仅不可买卖,而且对于假称公租房可以买卖的那群人,实则已经触犯了法律,涉嫌诈骗罪!既然是“诈骗”,那总有人会上当,对于轻信不法人员且已向其交纳好处费的群众,许昌房产网为大家支个招。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不得提供公租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违者*可处以3万元罚款。”因此,许昌房产网提醒大家,若是在许昌买房时遇到此类情况,且已向不法人员交纳好处费的,那么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挽回损失。*后,许昌房产网还是要在提醒大家一下,买房无小事,不要为了占小便宜而吃大亏,在许昌买房时没有那么多“馅饼”,想法陷阱却是防不胜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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