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发布通知,运用专项债收购存量闲置土地
来源:吉屋 2024-11-22 09:43:00自然资源部发布通知,运用专项债收购存量闲置土地
自然资源部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各地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以减少市场存量土地规模,优化土地供求关系,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指出,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是减少市场存量土地规模、改善土地供求关系、增强地方政府和企业资金流动性、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关键举措。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做好地块筛选和项目储备,推动专项债券资金加快落地,确保操作规范、管理严格、高效精准。
通知要求,使用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土地的具体实施应由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同时,要优先收回收购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以及其他需要收回的土地。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摸清存量闲置土地底数,并根据市场需求和地块条件等因素,确定拟收回收购的地块和时序安排。
通知还要求土地储备机构委托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对拟收回收购地块进行价格评估,并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确定收地基础价格。收回收购的土地原则上当年不再供应用于房地产开发,但确有需求的,应严控规模,优化条件实施供应。
自然资源部强调,运用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司法、税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严守土地政策红线底线,妥善处理土地债权债务关系,保障土地使用权人和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和道德风险。
专项债券额度、使用和管理等有关要求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