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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出台8条房地产利好政策,满足群众住房需求

来源:吉屋   2024-10-22 10:47:00

乌鲁木齐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金融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政策措施》文件,旨在更好地满足群众的住房需求,促进乌鲁木齐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限制

根据新政策,取消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面积和销售单价的限制。以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面积不得超过144平方米,销售单价不得超过14960元/平方米,而现在这些限制被取消了。

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建立公积金制度

新政策还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制度。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制度,并享受与单位缴存职工相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优化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

新政策对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进行了优化。无房职工租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户租房提取标准上限由1500元/月提高至2000元/月,对多子女家庭每户租房提取标准上限由1800元/月提高至3000元/月。同时,将按需提取取代按月提取,全年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年度租金上限。

优化房贷最低首付比例

新政策统一了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再区分首套和二套住房,统一为不低于15%。

降低存量房贷利率

根据国家政策,新政策要求商业银行在2024年10月31日前对存量房贷利率进行调整,将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房贷调整为不低于-30BP。

取消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

新政策取消了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调控限制,由企业根据市场定价销售,并以实际销售价格办理网签备案。

推进地下车位不动产权登记

新政策推进地下车位不动产权登记,对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建的地下车位,按照一定比例征收土地出让价款。

推行不动产“商转公”贷款、“带押过户”

新政策推行不动产“商转公”贷款、“带押过户”,购房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先还后贷”或“以贷还贷”办理方式,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以上是乌鲁木齐市出台的8条房地产利好政策,旨在更好地满足群众的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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