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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新房产生巨额水费,无法入住引发争议

来源:吉屋   2024-08-02 11:14:00

购房者无法入住新房因房开公司拖欠水费

近日,温州市龙湾区一位购房者杨先生向媒体投诉,称自己购买了一套新房,却因房开公司拖欠水费而无法办理水表过户,导致无法入住。杨先生发现,其他房屋都没有欠水费,只有他的房屋存在欠费问题。他多次向自来水公司投诉,但问题始终未得到解决。

房开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物业推诿不解决

据了解,杨先生所购买的房产位于温州市龙湾区星海街道碧桂园未来苑小区,开发商是温州星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然而,该公司已于2024年4月28日被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在杨先生购房交付前,房开公司拖欠自来水公司水费共计4306.1元。杨先生

自来水公司债务转移说法缺乏法律依据

自来水公司表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转移,附着于房屋的债务也随之转移。然而,法律专家陈琨律师认为,自来水公司的债务转移说法缺乏法律依据。他指出,房开公司欠自来水公司的水费是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没有明确规定随房屋所有权转移而转让给新的房屋所有者。自来水公司不能强迫消费者为他人的不诚信行为买单。

消费者权益受损,期待自来水公司解决问题

消费者购买新房是为了入住,但由于房开公司的拖欠水费问题,导致无法办理水表过户,进而无法入住新房。自来水公司在债务转移的同时也将问题转移给了消费者,这种做法不妥。消费者是无辜的,自来水公司应该先解决消费者遇到的问题,再向房开公司追偿债务。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一部分,自来水公司肩负着履行社会责任的功能和义务,应该保护消费者权益。希望自来水公司能够解决问题,维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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