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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鑫财富核心商品房预售方案

2015-03-06 09:38
温州买房交流群-39群(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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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鑫财富核心于2015-2-2开盘预售。预售方案如下

一、制定本商品房预售方案的依据: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温州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温政发﹝2010﹞14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遏制我市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0﹞47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住房保障工作的补充意见》(温政发﹝2010﹞62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温政发(2014)63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我公司投资开发建设的经苍南县地名委员会审核批准取名的《鑫鑫财富核心》商品房项目,项目地块名称为苍南县城新区D-2-2地块,位于苍南县灵溪镇站前大道以西、仁英路以北。

(二)我公司于2002年 8月15日通过挂牌方式取得该项目地块(即苍南县城新区D-2-2地块),于2005年5月13日签订了《苍南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苍土资合[2005]78号),并于2014年11月20日办理了土地证,土地证号为苍国用(2014)第14165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1410.4㎡,用途为商住综合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土地使用权已于2014年11月20日抵押给浙江苍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抵押金额为1亿元,抵押期限为2014年11月20日至2015年11月19日,现债权人已书面同意该项目进行预售。

(三)该项目总建筑面积29140.6㎡,地上总建筑面积为22762.6㎡,不计容积率975㎡;地下室面积5403㎡。其中公寓5230.7㎡,商业网点5539.1㎡,商务办公11040.9㎡,物业用房354.6㎡,。该项目总幢数为2幢,分别为1#、2#及物业用房。

本次申请预售鑫鑫•财富核心项目共2幢高层商住楼,总建筑面积21623.78㎡,共154套。其中:

1幢  商务办公:10744.19㎡    共  81  套

1幢  商业网点:2515.96 ㎡     共  11 套

2幢  住    宅: 5054.70㎡     共  43  套

2幢  商业网点: 3308.93㎡     共  19  套

(四)整个项目容积率为1.832,绿地率为15 %。

(五)前期物业管理已与苍南县同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管理合同,并已与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签订物业管理用房配置协议。

(六)公司于2014年8月28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30327201400072号,建设规模29140.6㎡(不计容架空层866.6㎡,地下室5403㎡,消防通道108.4㎡);于2014年9月24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号为330327201409240101,建设规模29140.6㎡;于2004年12月24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2004)浙规证03701049,用地面积12424㎡。

    三、工程建设进度安排:

(一)目前工程项目高层房屋已经完成±0.00以上。

(二)本项目工程于2014年9月份开工,已经全部完成±0.00。其中高层住宅预计在2015年8月主体结顶,2016年12月30日竣工交付使用。

(三)工程建设进度安排表

1.桩基工程:计划从2014 年 5月—2014 年8月完成;

2.土方开挖:计划从 2014年9月—2014年11月完成;

3.地下室结构:计划从2014年9月—2015年1月完成;

4.主体结构:计划从 2015 年1月—2015年7月完成;

5.结构中间验收:计划2015年8月—2015年9月完成;

6.内外墙粉刷:计划从 2015年9月—2016 年1月完成;

7.楼地面工程:计划从 2015 年8月—2016 年3月完成;

8.门窗工程:计划从2015年11月—2016年3月完成;

9.外墙干挂(局部涂料):计划从 2015 年12月—2016年6月完成;

11.零星扫尾工程:计划从2016年10月—2016年11月完成;

12.工程预验收:计划2016年7月完成;

13.小区配套及综合管线工程:计划从2016年6月—2016年10月完成;

 14.小区景观施工:计划从2016年5月—2016 年10月完成;

15.小区专项及综合验收:计划从 2016年11月—2016年12月完成;

16.物业移交及交房工作:计划2016年12月完成。

    四、预售商品房情况:

(一)本项目目前投入建设资金超过工程总投资25%,该项目已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

(二)项目于2015年2月2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号为:苍房售许字(2015)第005号,批准预售建筑面积21623.78㎡,共154套。

(三)该项目商品房建筑面积预测单位为苍南县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本项目预测建筑总面积27786.69㎡,建筑面积预测及分摊部位、面积和分摊系数等见测绘成果报告书。

(四)预售商品房为毛坯房。

    五、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

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管理配套用房建筑面积469.18 ㎡(位于2幢202室),社区服务用房62.57㎡,公用配电166.09㎡,消控、监控室34.68㎡,专用配电167.12㎡。

    六、预售价格及其变动情况:

(一)明码标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房一价”的方式,并经苍南县物价局备案,明码标价价目表见附件。

(二)价格调整。根据温州市价格主管部门文件要求执行。

   (三)促销价格。如实行折扣、优惠、会员制等促销形式销售商品房的,应当标明促销的起止时间、原价、折扣幅度及现价等内容;促销价格下降幅度超过20%以上,应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备案。

(四)开盘促销方案:开盘当天成功认购商品房并签订认购协议书,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按以下优惠。

1、付款优惠:

(一)住宅

(1)、开盘前规定时间内上交诚意金的,可享受总房款1%的优惠;

(2)、开盘当天成功认购商品房并签订认购协议书,7天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可享受总房款1%的优惠;

(3)、**比例优惠:(按首套购房)

A、**比例40%,可享受总房款1%的优惠

B、**比例50%,可享受总房款2%的优惠

C、**比例60%,可享受总房款3%的优惠

D、一次性付款的,可享受总房款5%的优惠

累计优惠不超过10%。

(二)商业部分(商务办公楼和商业网点)

(1)、开盘前规定时间内上交诚意金的,可享受总房款1%的优惠;

(2)、开盘当天成功认购商品房并签订认购协议书,7天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可享受总房款1%的优惠;

(3)、**比例优惠:

A、**比例50%,可享受总房款2%的优惠

B、**比例70%,可享受总房款4%的优惠

C、一次性付款的,可享受总房款7%的优惠

累计优惠不超过20%。

    七、预售资金落实情况:

(一)该商品房预售款的开户银行和账户帐号情况:

开户行:浙江苍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溪支行

开户账户名称:温州鑫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鑫鑫财富核心商品房预售资金专户

开户账号:201000133604596

开户帐号:(二)本公司已经与 浙江苍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溪支行签订预售款使用监管协议(见附件)

    八、住房质量责任承当主体和承担方式:

(一)住房质量承担责任主体:

温州鑫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开发建设的《鑫鑫财富核心》苍南县城新区D-2-2地块商品房质量承担首要责任;以下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勘察单位:温州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战前路199号地矿大楼1-6楼 

联系人:  董宏炳            联系电话 :0577-88419311

设计单位:浙江绿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家桥路22号今日嘉园301室 

联系人:  马灵莉            联系电话:0577-85501588

施工单位:温州市云峰建设有限公司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东方锦园

联系人:  曾呈妙            联系电话:13906778042

监理单位:杭州宏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潮王路218号(红石商务大厦)901室

联系人:  蔡祖爱           联系电话:  13868363819

(二)住房质量责任承当方式:

1、住房质量保修方式:由温州鑫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维修;在物业交付使用办理权属初始登记手续前一次性向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物业主管部门交纳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2%的保修金,作为物业保修期内维修费用的保证。

2、住房质量保修期满后的责任承当方式:依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由相应住房质量承担主体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三)如果温州鑫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生企业破产、解散等清算情况的,该项目商品房质量责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温州市云峰建设有限公司承担,并由该公司出具承担该项目商品房住房质量责任的保证函(见附件)。。

    九、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一)住房能源消耗指标:执行节能50%标准;

(二)节能措施:保温砂浆,高层住宅屋面为挤塑聚苯板,门窗为断桥铝合金门窗,窗玻璃为中空玻璃。

    十、商品房公开预售(开盘)办法:

     为了销售工作能够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进行,本公司制定了预售开盘方案如下:

    (一)公开预售时间:2015年 2月2日上午8:30整;

    (二)公开预售地点:灵溪镇大门路161号;

(三)公开预售方式:由温州鑫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诚意金报名先后顺序对应发放号码牌,采用凭号码牌顺序认购的方式公开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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