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认互贷让我在不同城市购房更便利,节省了不少时间和资金,是购房者的福音。
全部4个回答 >公积金互认互贷是什么意思?
185****0467 | 2025-07-30 10:26:15-
133****7345 我听说公积金互认互贷就是可以在不同城市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感觉挺方便的。但具体怎么操作,我还不是很清楚,可能需要咨询专业人士。 2025-08-09 16: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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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1923 公积金互认互贷政策涉及多个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遵守各地的公积金管理规定。在实际操作中,购房者应关注政策的适用范围、申请条件、贷款额度等,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2025-08-05 1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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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0710 公积金互认互贷可以让您在不同城市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享受更低的贷款利率。具体操作时,需要了解各地的公积金政策差异,合理规划贷款额度和还款方式,以获得最优的贷款条件。 2025-08-04 11: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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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6241 公积金互认互贷政策有助于促进区域间的人口流动和房地产市场的均衡发展。数据显示,实施该政策的城市,公积金贷款使用率有所提高,购房需求得到释放,对稳定房价和促进经济增长有积极作用。 2025-07-31 13:5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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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7146 公积金互认互贷就是说,你在一个地方交的公积金,可以在另一个地方买房时用。这样,不管你在哪个城市工作,都能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方便多了。 2025-07-30 23: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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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0200 公积金互认互贷是指不同城市间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互承认和接受对方的公积金缴存记录和贷款申请。这意味着,如果您在一个城市缴纳了公积金,但在另一个城市购房,您仍然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这一政策有助于促进劳动力流动,降低跨地区购房的门槛,同时提高公积金的使用效率。具体操作时,需要遵循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具体规定和流程,包括申请条件、贷款额度、利率等。 2025-07-30 23: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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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是巨额资金沉睡在银行账户上,一边是住房消费市场望“钱”欲穿……住房公积金跨区域政策壁垒所带来的供给和需求之间的错位,正在四川和青海两省间弥合。日前,四川、青海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住房公积金跨省互认互贷达成一致并迅速进入实质操作阶段。 按照部署,四川、青海两省将建立房地产市场监管和住房公积金工作联络会议制度及信息互通机制,共同推动两省公积金的省际漫游工作,尽快打通两省互认互贷的所有操作障碍,为两省购房者和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大限度提供低成本融资支持。 两省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后,缴存职工主要可享受三大政策便利: 一是住房公积金可实现异地转移互认,职工在两省城市之间工作调动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跟随至现工作地,并且以前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年限、金额可以累计使用,贷款额度与本地缴存职工同等计算; 二是异地购房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如在四川工作的青海人,以前没有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青海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时,就可以提取四川的公积金支付青海购房款或偿还商业贷款; 三是职工异地购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只需凭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相关缴存证明,就可以按照购房地的贷款政策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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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办理公积金异地互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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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互贷的呼声热度升温,据悉,目前惠州暂未收到通知,新政在惠州尚待落地,不过部分收费项目已经开始取消。 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门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将连续缴存时间由12个月缩短为6个月,公积金将实现异地互认,并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通知》中**受关注的一条是推进公积金异地使用,实现异地互认、转移接续。在工作地缴存的公积金,可用于异地购房贷款。事实上,2008年,为促进珠三角一体化,由广州市牵头,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等8个城市已经签订协议,启动公积金异地互贷。据媒体报道2013年5月,原协议已到期,至今虽然惠州没有续签,互贷协议目前仍然生效,异地互贷还在运作。 地方部门担忧异地互贷会造成互贷地资金流向的不平衡,对劳动输出地缴存的市民造成冲击。需出台平衡机制,如住房信息联网等配套等,以维持当地公积金的积极性, 《通知》中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据了解,惠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费、新房评估费已免收,但异地互贷的切实落地尚需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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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住房公积金具体贷款流程如下: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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