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认购书、交纳认购金不是法律规定的必经过程,而是房地产交易领域的一种习惯做法,它通常是在购房者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前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通常的做法是在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单价及总价款后,约定一个期限,买方需在此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买方支付认购金即取得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在约定的时间内,卖方不得将该房屋售予他人,如买方决定不购买,卖方应将认购金退还;但如果买方超过规定期限以后才决定不购买,认购金就作为对卖方保留房号期间损失的赔偿,不退给买方。因此认购金有时也被称为诚意金。 签订认购书、交纳认购金不是法律规定的必经过程,而是房地产交易领域的一种习惯做法,它通常是在购房者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前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通常的做法是在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单价及总价款后,约定一个期限,买方需在此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买方支付认购金即取得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在约定的时间内,卖方不得将该房屋售予他人,如买方决定不购买,卖方应将认购金退还;但如果买方超过规定期限以后才决定不购买,认购金就作为对卖方保留房号期间损失的赔偿,不退给买方。因此认购金有时也被称为诚意金。
全部5个回答 >买房认购金能退吗
151****7571 | 2019-10-14 14:06:57-
147****0557 买房时交的认购金是不一定会退,这是还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看的,就比如说像是房子本身的质量有问题以及开发商没有给业主准时交房的一些情况下,这时候可能认购金可能就会退给房屋购买者。认购金不会退的情况就是,付认购金的一方没有按照规定来履行约定债务的,这种情况下就没有权利要求返还买房认购金。
比如说大部人要买房子的人就认为,买房时交的认购金就和其它的商品交易是一样的,只要签了购房认购书,但是还是因为一些原因**终没有买这个房子,这种情况下多数的人就自己放弃要回认购金,认为认购金就一定不会退了。简单的说,只要是开发商的错,那么买房认购金就必须要退回,但这样的情况是极少数的。所以在选定房子后,不要随便的把认购金交出去,这样或许可能很难再要回来。 2019-10-14 14: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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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的认购金是可以退的,因为认购金也被称之为是诚意金,如果在购买房屋的过程中觉得对于房子比较满意,可以支付认购金来,说明自己对于房屋购买的诚意,在缴纳了认购金之后也有优先的购买权,同时还会获得一定的优惠。但如果后面不太满意该房屋,那么也是可以正常退还的。买房的基本流程:①需要仔细和医院土地以及房屋产权的关系是否清晰,有没有之前遗留下来的纠纷问题。②购房的程序要经过选房以及签合同等三个步骤,在进入了买方的实质阶段,需要进行房屋面积测绘以及房屋抵押贷款等相关内容。③购买房屋的流程是按照合同约定来进行执行办理,完成所有手续之后,按照合同条款来交接房屋,在验收合格之后进行付款,如果购买方没有取得房产证时,先不要付清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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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购房认购书,不能买了,交的认购金是不能退还的,购房人必须按照认购书的约定继续履行合同。因为认购书等同于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不能履行合同,必须承担违约责任。《**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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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房交的认购金是可以全额退还的,住房认购金和定金是有区别的。两者不一样。 2,签订认购书、交纳认购金不是法律规定的必经过程,而是房地产交易领域的一种习惯做法,它通常是在购房者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前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通常的做法是在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单价及总价款后,约定一个期限,买方需在此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买方支付认购金即取得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在约定的时间内,卖方不得将该房屋售予他人,如买方决定不购买,卖方应将认购金退还;但如果买方超过规定期限以后才决定不购买,认购金就作为对卖方保留房号期间损失的赔偿,不退给买方。因此认购金有时也被称为诚意金。 3,定金与认购金不同,定金是一种合同履行的担保,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签订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另一方给付定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如果收受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付方违约,则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因此,如果购房者交了定金之后改变主意决定不买,发展商有权以购房者违约为由不退定金;如果发展商将房屋卖给他人,应当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另外,如果购房者在认购书规定的时限内去与发展商签订合同,但因购房合同或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双方存在争议,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致使购房者不能购买认购房屋的,发展商应当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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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金不等同于定金,一般是可以要回来的。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认购金不等同于定金。认购金不是法律规定的必经过程,而是房地产交易领域的一种习惯做法。是你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时交的预付款。只是约定你需在指定期限内与开发商签署正式合同,约定开发商在指定期限内不得将此房转卖他人、加价等,认购金可退也可不退看双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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