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从法律上分为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区别对待。经济适用房是政府政策优惠提供住房保障的,所以一般都以比市场价便宜的价格卖给住户,政府希望给人们提供一个住所,维护社会稳定,所以政府是不支持住户卖此住房的,因为这会影响社会稳定性。商品房是专门用于投资交易用的,所以购买人无法享受到政府及其他补贴优惠措施。如果明白了这2点就知道为什么经济适用房买的时候比商品房便宜,但是卖的时候要交额外的税,经济适用房卖的时候所交的税是用来补偿你购买价和市场价的差价的,因为你买的时候享有政府的补贴,所以比市场价便宜,所以你卖的时候要以交税的名义将政府补贴还给政府,这是阻止住户盲目出售房产的手段,而商品房则不含政府干预因素。
全部4个回答 >经济适用房能用公积金贷款吗?谁能说说呢?
143****3416 | 2019-09-19 11:50:02-
153****5403
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房屋:
1. 商品房 (开发商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
2. 现住房 (即房改购买产权);
3. 二手房 (上市交易的存量房);
4. 无产权住房(必须以自有或第三者房屋所有权作抵押);
5. 拍卖房 (拍卖公司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
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需要具备的条件:
1. 交存了住房公积金的,即便是农村户口,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 本人及所在单位在本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从后往前推算);
3. 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 有购买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并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
5. 有《担保法》规定的资产为贷款抵押或质押;
6. 同意办理置业担保或抵押物财产保险;
7. 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别的条件。 2019-09-19 11:50:22 -
147****2624 可以的。注意看提示里的第4条! 目前,只要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具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
(1)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申请人所在单位经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但本人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
(3)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提示:
(1)上述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
(2)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条件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条件两项必须同时满足。
(3)补缴不能将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提前。
(4)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的限制。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且处于缴存状态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9-09-19 11:50:18 -
147****4243 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贷款人须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结婚证;
2.自申请之日向前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12个月以上(夫妻都缴存公积金的只允许一人贷款);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
4.**30%以上;
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由所在单位出具月收入证明);
6.同意用所购住房或具有完全产权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做抵押。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1.借款人和配偶及参与计算贷款额度的直系亲属的户口簿、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借款人与配偶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还要提供婚姻证明;
2.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的售房合同;
3.30%自筹购房资金交存贷款银行的收据; 2019-09-19 11: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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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贷款,首次贷款**高7成,**长30年,和普通的公积金商业贷款一样,非首次60%。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提供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证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不得上浮。用于个人购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可优先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发放。职工可以提取本人及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以本人及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下面是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证明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外地户口还需提供暂住证原件)。2、《住房公积金卡》、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3、《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提供)4、《南京市房屋买卖契约(危旧房改造项目专用)》和《南京市拆迁补偿协议书》。(购买复建房购房人提供)5、售房单位出具的不少于规定比例的付款收据或付款证明。6、借款人亲笔签字的《自行安置承诺书》,同意贷款银行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并打印《个人信用报告》的承诺书。7、借款人配偶在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南京铁路分中心、省监狱管理局管理部、华东石油管理局管理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申请贷款时,提供分中心(管理部)盖章确认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8、借款人配偶为军官(含士官)的,提供军队统一颁发的有效证件。凡申请组合贷款的借款人,除须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由借款人及其配偶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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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定,对于新政策出台后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产权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或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产权人要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经济适用房在购买时有严格的入门条件,家庭年收入要在6万元以下,但随着家庭收入的变化,一些入住家庭年收入已远远超过6万元,迈出了中低收入行列,但政府不能硬性要求这些家庭腾出经济适用房,让给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政府希望通过市场手段,让这些已经富裕起来的家庭搬到条件更好的商品房小区居住,一些虽然年收入在6万元以上,但经济上还不富裕的居民通过二手房市场住进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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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 平方米(含);(4)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审核时市统计局尚未公布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照其公布的前一年度数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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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我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工作启动。申请人可于6月2日至11日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领取《荣成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审批表》,并进行相关的政策咨询。 6月14日至7月13日,申请人将申请表和本人及家庭成员相关材料提交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或工作单位受理初审,然后提交街道办事处(镇)或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完成复审,并在7月14日前,提交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随后对申请情况将开展审核及公示等工作。 据了解,这是我市首次实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2010年度将发放补贴100户,每户补贴面积60平方米,补贴标准1000元/平方米,总补贴额6万元。(荣成市新闻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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