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补缴说明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我公司xxxxxx,单位登记号:xxxxxx。因公司人员变动,未能及时缴纳员工xxxx年xx月份住房公积金,现在公司自行查出并同意为以下员工补缴住房公积金,涉及人员信息,金额及月份情况如下:1、姓名: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补缴月份xxxx年xx月,补缴金额xxxxxx元。单位登记号:xxxxxx单位经办人:xxx公司名称xxxx年xx月xx日
全部3个回答 >公积金补缴说明怎么写呢?有什么建议呢?
155****6185 | 2019-09-05 15:04:01-
155****8248 今天去公积金问,柜台说,按月补缴的,并且不涉及有基数变更的不需要提交补缴说明,按金额补缴的需要有说明,好像就是要写明因为什么原因什么情况需要补缴这些金额的钱的,然后盖公章
2019-09-05 15:04:32 -
153****1903 拿着公章去住房公积金中心,他让怎么写,你就怎么写。然后盖公章就可以了。保险起见,带章有你们台标的公司纸,或者白纸,因为有公章。
2019-09-05 15:04:26 -
142****1589 一、住房公积金的概念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概念的具体涵义主要是: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2019-09-05 15:04:19 -
142****5107 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6)非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2019-09-05 15:04:14 -
141****7379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2019-09-05 1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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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说明XXX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我单位职工XXX(身份证号:101XXXX),因XXXXXXXXXXXXXX原因,造成该职工XXX年X月至XXXX年X月公积金未能及时缴存,现申请补缴该职工此期间公积金共计XXXXX元。望给予支持办理,特此说明。 XXXX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2012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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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补缴说明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我公司xxxxxx,单位登记号:xxxxxx。因公司人员变动,未能及时缴纳员工xxxx年xx月份住房公积金,现在公司自行查出并同意为以下员工补缴住房公积金,涉及人员信息,金额及月份情况如下:1、姓名: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补缴月份xxxx年xx月,补缴金额xxxxxx元。单位登记号:xxxxxx单位经办人:xxx公司名称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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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方法一般来说,公积金补缴是指单位缴纳缓缴、应缴未缴的住房公积金,以及职工漏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集体补缴当前住房公积金年度前几个月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管理部按汇缴业务程序办理;集体补缴以前住房公积金年度的公积金、职工个人漏缴的公积金等情况通过补缴方式完成。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是如何办理补缴的。种情况是: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需要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单位经办人员携带材料赴汇单位开户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专柜进行补缴审核;开户银行公积金承办人员当场审核,通过后,收取资料,即补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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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条件: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的。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1)离休、退休的;(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6)非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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