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你如果有符合上述条件中某一条的,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有关证明及材料,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友情提示:你户籍是南京的,如果到湖南工作(户籍仍在南京),按规定不能提取;如果你户籍迁到湖南的,可以提取,但南京的公积金帐户将作销户处理,今后再要开户有一定的困难。
全部3个回答 >谁说一说住房公积金可以全额提取吗?
156****9680 | 2019-09-03 19:58:00-
154****1020 可以一次性全部提取住房公积金。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
1,符合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并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职工。
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
①离退休文件复印件或离退休证。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支取。
2,职工在职期间去世,由继承人或遗赠人领取。
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
①死亡证明.
②单位出具的继承人证明。
③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④支取申请书。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本单位签订了终止劳动关系合同的职工。
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
①与本单位签订的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合同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支取申请书。
4,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
在购房合同签订一年内持下列有效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
①购房合同
②交款凭据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支取申请书(夫妻双方支取须持结婚证)。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
城镇职工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①土地使用证书(近三年内发放)
②身份证复印件 2019-09-03 20:02:18 -
158****7620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
第八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享受本市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的;
(五)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的;
(六)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七)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八)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依照前款第(一)、(二)、(三)、(五)、(六)、(八)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2019-09-03 20:02:07 -
144****9900 住房公积金分在职提取和离职提取,非销户提取和销户提取等不论哪种性质的提取,只要符合相应条件,都可以一次性全部提取。非销户提取条件(可以分次提取、一次性提取)
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且满足以下条件的:
(1)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2)购买房改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4)购买再交易房、拍卖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5)购买保障性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的。
2. 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按以下条件提取:
(1)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商业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首次提取且符合**款提取条件的,提取额度不超过**款额度,以后各次提取,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首次提取但不符合**款提取条件的,首次及以后各次提取额度,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职工、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3)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贴息贷款的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提取一次。职工、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公积金贴息贷款未还清前,不能以其他条件办理提取(销户性提取除外),职工当次可提取额度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实际还款额度。
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自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内的;
4.租房自住,在租赁合同期限内的;
5.缴存职工为农民工的;
6.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的;
7.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注意:
1.同一提取条件每年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前后提取时间间隔1年以上),销户提取和提前还清贷款除外。
2.公积金贷款职工(含参贷人、配偶)在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贴息贷款)还清前,除销户提取外,只能办理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贴息贷款)的本息提取。销户性提取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5.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7.农民工或外地户口职工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2019-09-03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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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客厅的大阳台的朝向就是主朝向,主朝向的对面就是次朝向,如果次朝向有窗户或者阳台就是双朝向的,如客厅阳台抄难,对面有窗户或阳台就是南北朝向的,其他方向也是这样的。在我国的经纬度上朝向**好的是南方,因为南方是每天都可以晒的到太阳的,东方只有早上12点前晒的到太阳,西方是下午2点后晒的到太阳,北方的话太阳基本晒不到或者晒的到的距离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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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继承新政策2017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该规定表明法律并未禁止农民出租、出卖住房,而是在农村村民出卖住宅以后,农民丧失了再申请宅基地的权利。2、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消灭时,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手续”,该条款也表明了宅基地是可以转让的。3、因此我国的基本法没有禁止农村房屋的买卖。而且从法律的效力上看,《物权法》和《土地管理法》是基本法,属于上位法。4、国务院办公厅1999年发布的《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土地炒卖的通知》(以下称《通知》)第二条第二款:“农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违法为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还如2004年11月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以下称《意见》)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从这些规定中似乎可以看出城镇居民购置农村住宅是违法的。但是在一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的基本法律中并没有严格的禁止农村房屋买卖。上述的《通知》和《意见》是行政规章,是国务院的下属部门作出的规章,属于下位法,其效力远远不及基本法的效力,因此可以认为法律是允许农村房屋买卖。5、实践中,城市郊区集体土地上的农村房子买卖很多,也没有办理过户,拆迁时,也给 与了补偿,只是价格低一点。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时,我国农村宅基地还有一定的福利性质,农民一般无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享有长期占有、使用的权利。法律规定宅基地由村民按户申请使用,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宅基地使用权应属于村民户内家庭成员共同共有,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人只是家庭的代表人,其并不能独占宅基地使用权。家庭成员对宅基地使用权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家庭成员之间对宅基地使用权没有份额的划分。在以户为单位的家庭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成员不得请求分割宅基地使用权。家庭个别成员的死亡,并不必然导致户的消灭,也就不会产生宅基地使用权的分割问题,无法形成死亡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个人份额。被继承人死亡前,宅基地使用权并非其个人财产。宅基地使用权并非个人财产,自然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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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的好处就是国家会给你买房,但明显这就是在做梦,所以就搞出来住房公积金,让单位出一点钱补贴房子。好处就是有点零花钱可以提取,坏处就是这点零花钱不够塞牙缝收起追问追答追问存进去的钱还能取出来吗?个人买公积金是不是用来贷款买房子,如果买六个月基金贷款15万,那三万是另外还是已经加在里面了?还有是不是卖哪里的基金就可以在哪里买房????追答存进去的当然可以提取,只是各地规定不一致,具体情况要视当地规定而定。买公积金当然就是为了买房,起码可以以较低的公积金贷款购房,贷款额度要视你缴费年限、基数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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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有两个帐号:一个是为你缴纳公积金的企、事业单位的公积金帐号,另一个是在这个帐号下的你个人的公积金帐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每个拥有住房公积金帐号的缴纳人办理过个人公积金帐号查询卡,类似于银行存折(但不能提现)。按规定由缴纳单位发给个人。单位的公积金帐号可在缴费单位的财务部门或劳资人事部门查询。单位办理的时候公积金中心会打印个人帐号的,所以问单位就行了。如果已经停了,那带着身份证去公积金中心查下吧。如果没办理过,那就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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