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补缴条件:1、原单位需为已经离开单位的个人补缴住房公积金且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在原单位的。(特殊补缴)。2、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超过12个月的。3、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补缴材料 :特殊补缴所需材料:《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补缴住房公积金情况说明》、转账支票、个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经劳动主管部门和法院确认劳动关系证明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表》等工资基数证明。超过12个月补缴所需材料:《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转账支票、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经劳动主管部门和法院确认劳动关系证明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表》等工资基数证明。12个月内补缴所需材料:《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转账支票。公积金补缴流程:1、单位经办人携带规定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银行业务网点提出申请;2、工作人员审核之后,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当场收取资料,办理补缴手续;
全部3个回答 >什么是补缴公积金?什么是公积金追缴和补缴 怎么界定
136****4026 | 2019-08-16 07:15:35-
152****3221 可以的。以北京为例。
补缴的办理程序:
(1)支票方式补缴的程序
①单位填制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补缴书》、《补缴清册》及与《补缴书》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到管理部办理补缴手续。对于未在《补缴清册》中列明补缴原因的补缴,还应报补缴说明一份。
②补缴确认后,管理部接柜人员打印《补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
③若出现支票金额与《补缴书》金额不一致的情况,管理部接柜人员还需打印《暂存款凭证》一式两份,此时机制《补缴书》下方注有“该《补缴书》与《住房公积金暂存款凭证》共同构成单位住房公积金补缴金额”字样。管理部接柜人员盖章后,一份与机制《补缴书》一同退单位经办人。
(2)采用其他缴款方式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比照汇缴相应缴款方式办理。
(3)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的单位可通过网上业务系统进行申报。 2019-08-16 07:15:49 -
157****0381 你好,简单来说就是追缴是之前应缴不缴的,个人对单位的追缴。补缴就是应缴,但是忘记缴纳的,有遗漏的,补上。性质不同,具体如下:
公积金追缴:1、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人民政府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履行公积金从缴存、提取、保值、增值、监督、处罚等全过程的管理职能;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履行;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由此可见,国家已将处罚的职能授予管理中心,该中心是行使处罚权的惟一单位。如果管理中心不依法责令单位缴纳,劳动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起诉管理中心行政不作为。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其法定义务;而对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其法定管理权属为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你可以依法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调查属实后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用人单位提出限期缴纳通知书。如还不缴纳,依法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地方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公积金补缴, 单位集体补缴当前住房公积金年度前几个月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管理部按汇缴业务程序办理集体补缴以前住房公积金年度的公积金、职工个人漏缴的公积金等。 2019-08-16 07:15:45 -
135****5825
小编按:很多童鞋认为住房公积金不属强制缴纳的范畴,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实际上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得很明确,缴纳住房公积金就是强制性法律义务,下面推送一个典型案例,供参考:
王瑛姑系广东正大光明公司员工,在职期间,公司未缴纳住房公积金。
王瑛姑于2014年10月23日写了一份《投诉信》给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内容为:
投诉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姓名王瑛姑,身份证号码xxx,于1997年2月入职在正大光明广东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离职(住房公积金账号为:****8888),在本人在职期间,该单位未为本人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本人确认上述劳动期间的真实性,不存在劳动关系、工资收入等方面的相关仲裁或诉讼。现本人请求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本人追讨1997年2月至2012年11月单位欠缴部分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4年11月17日发出《核查通知书》,具体内容为:
核查通知书
正大光明(广东)工业有限公司:
现有职工王瑛姑反映你单位逾期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一事,请你单位核实以下情况:
一、该职工与你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起始时间。
二、你单位是否为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起始时间。
三、职工相关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若你单位对职工所反映的事实有异议,请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意见并附上有关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资料。逾期不提出意见的,我中心将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正大光明(广东)工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24日发出《关于王瑛姑相关情况的回复》,具体内容为:
关于王瑛姑相关情况的回复
贵单位关于王瑛姑反映我公司逾期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而发出的《核查通知书》已收悉,现就我司已离职员工王瑛姑相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1、王瑛姑,女性,生于xx年xx月xx日,于1997年2月14日入职我司,在职期间工作岗位为生产一线工人,时至2010年l2月28日已达到女工人年满50周岁之法定退休年龄条件,劳动合同法定终止,即:王瑛姑于1997年2月14日至2010年12月28日期间与我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2、鉴于我司属玩具生产制造企业的行业特点,王瑛姑在职期间基本月薪均为韶关市同期企业月**低工资标准,整体收入不高,且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均未有约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任何相关事宜,王瑛姑本人在职期间也未就缴存住房公积金提出任何异议,故我司未安排王瑛姑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
3、鉴于目前王瑛姑己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依法不再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合适主体,而且也远远超出法律规定的二年诉讼时效,故公司应不需承担其补缴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责任。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5年7月30日发出《责令限期办理补缴决定书》,具体内容为:
责令限期办理补缴决定书
正大光明(广东)工业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未按规定为王瑛姑缴存1999年4月至2010年12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现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为你单位王瑛姑补缴1999年4月至2010年12月期间的单位应缴存部分住房公积金合计6750元。
如你单位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韶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又拒不履行本决定的,本中心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公司于2015年9月7日发出《函》,具体内容为:
函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贵单位给予的限缴通知书,就要求补缴王瑛姑的住房公积金一事,我公司决定走法律程序解决。特此函告!
公司对决定不服,向韶关市政府申请复议,韶关市政府于2016年4月1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做出的《责令限期办理补缴决定书》。 2019-08-16 07: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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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人在买房时想要使用公积金贷款,但是因为个人公积金交款期限还达不到期限,那么这时应该怎么办呢?还能不能补缴公积金呢?这个情况可以让单位协助你补缴之前的公积金,具体操作方法如下:1.到当地公积金核心咨询补交公积金的事项,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一般情况下只需要填写一份“住房公积金补缴说明书”,把这份说明书拿回所在的单位,现到公积金核心办理。2.与所在的单位商量让单位给你补交公积金,一般情况下公司是不愿意的,因为需要单位写一份补交证明,而补交证明是按公积金核心的固定格式,里面感觉是强调了是公司的责任。3.证明写好后,盖印,把证明交回到公积金核心,等待审核。4.让公司给你的公积金帐号补交费用,这笔费用包括单位部分与个人部分都是由你本人承担。5.有一种特别麻烦的情况是,如果你之前一直没有买公积金,而你到了新公司要新公司补交,这就要看新公司是否愿意了,因为补交只能是补交之前的部分,所以公司可能还要证明你的入职日期,这一点就需要你自己与公司协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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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可以补缴。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 4、其他相关材料。 社保补缴时效: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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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不能网上补缴,只能有提交材料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才能补缴。以下可以补缴公积金:当单位发生集体缴存以前年度缓缴住房公积金及应缴未缴的公积金、职工个人漏缴公积金等情况时,需通过补缴方式完成。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手续1、单位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及与《住房公积金补缴书》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到管理部办理补缴手续。对于未在《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中列明补缴原因的,还应报补缴说明一份。2、管理部接柜人员对《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及转账支票进行审核,补缴确认后,接柜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留存。单位办理补缴时应提供的材料1、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书》。2、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部。3、补缴原因需另附说明的,报补缴说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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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在买房时想要使用公积金贷款,但是因为个人公积金交款期限还达不到期限,那么这时应该怎么办呢?还能不能补缴公积金呢?这个情况可以让单位协助你补缴之前的公积金,具体操作方法如下:1.到当地公积金中心咨询补交公积金的事项,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一般情况下只需要填写一份“住房公积金补缴说明书”,把这份说明书拿回所在的单位,现到公积金中心办理。2.与所在的单位商量让单位给你补交公积金,一般情况下公司是不愿意的,因为需要单位写一份补交证明,而补交证明是按公积金中心的固定格式,里面感觉是强调了是公司的责任。3.证明写好后,盖印,把证明交回到公积金中心,等待审核。4.让公司给你的公积金帐号补交费用,这笔费用包括单位部分与个人部分都是由你本人承担。5.有一种特别麻烦的情况是,如果你之前一直没有买公积金,而你到了新公司要新公司补交,这就要看新公司是否愿意了,因为补交只能是补交之前的部分,所以公司可能还要证明你的入职日期,这一点就需要你自己与公司协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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