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想要提取公积金,职工首先要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会对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如果是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2、单位的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带上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相关的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会进行审批和录入,全都完成后会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3、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就可以去进行了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公积金提取的时间为办理完手续后3-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到个人账户就可以用来支付**款了。
全部4个回答 >公积金可以提取付**吗?怎么提取公积金支付**款?
137****8900 | 2019-08-13 20:05:48-
148****4885 公积金无法作**,购房提取公积金是在签订购房合同付完**后,凭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发票等,一年时间内可以提取。也就是说不可以直接提取公积金做**。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2019-08-13 20:06:32 -
143****7373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2019-08-13 20:06:24 -
137****9813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2019-08-13 20:06:11 -
134****5471 1、如果想要提取公积金,职工首先要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会对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如果是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单位的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带上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相关的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会进行审批和录入,全都完成后会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3、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就可以去进行了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公积金提取的时间为办理完手续后3-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到个人账户就可以用来支付**款了。 2019-08-13 2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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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是不可以直接用于支付购房**的。 因为公积金的使用原则是“先消费后提取”,即只有在购房行为发生后才可以提取公积金。1、如果是贷款购房的话,可以在购房后凭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原件、**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来缓解购房**及月还款压力。 2、如果借款人购买的是政策性住房,如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集资合作建房等,是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职工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个人储蓄账户用于支付购房**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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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提取规则如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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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上服务厅即日起开通支付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款;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支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在原籍利用宅基地置换还迁房;辞职失业提取住房公积金网上受理业务功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办理须知1、请申请人本人认真阅读《承诺书》和服务指南,防止操作不当造成个人损失;2、申请人姓名和身份证号须与淄博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职工信息一致;3、请申请人提前按照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办事指南的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实填写所需信息,上传清晰图片,避免造成业务审核不通过;4、请申请人提供本人一类银行卡(**好是提供工资卡),用于提取资金收款;5、请申请人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或身份证号码加查询密码登录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办理网上业务。密码获取方式:个人查询密码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到服务大厅索取或使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登记电话号码拨打12329热线获取密码,一次索取终身使用;6、办理网上业务,建议使用谷歌或IE9以上版本浏览器,使用效果更佳。办理流程1、申请人登录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zfgjj.zibo.gov.cn/),点击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进入个人用户登录。2、根据业务需要,“业务办理”-选择业务类型“支付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款提取”或“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或“支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或“在原籍利用宅基地置换还迁房提取”或“辞职失业提取”-“阅读并同意承诺书”-“录入提取审批信息”,确认无误后保存信息,同时在收件扫描处上传提取材料图片。3、返回首页,进入“业务提交”界面,点击“查询”按钮,选择相应业务点击“业务提交”,选择该笔业务进行提交。4、在“业务提交”界面可以查询该笔业务的审核通过情况。注意事项1、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归属地所在分中心、管理部处理网上提交的业务。2、为保证及时办理业务,上传图片原件务必齐全、清晰。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或各服务厅。3、详细流程见网上服务大厅“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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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出做**款买房的,但是根据各地政策不同,所需要的材料也不同,以郑州住房公积金为例,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下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明白卡》第一条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总计不能超过职工已支付购房款(不含贷款金额)。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提取所需材料:提取人的身份证;《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有效期在五年内);发票或契税完税证。因上述原因,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购房人身份证;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房屋共有人无需提供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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