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第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则一定要本人亲自去银行办理。如果要代办,需要本人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取公积金需要提交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如果你是外市户口职工,已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请带齐以下资料后到本市公积金提取业务受托银行经办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全部4个回答 >商贷可以把公积金提取吗?第一次提取公积金可以全提取吗?
135****5384 | 2019-08-12 18:25:56-
151****0430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2019-08-12 18:26:50 -
156****3993 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2019-08-12 18:26:42 -
157****6259 可以。
首次办理提取时需带上身份证、结婚证(未婚的需提供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还款存折、借款合同,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以后可每年一次或每隔几年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期间偿还的贷款本息额。职工提前偿还住房贷款的,在提前还款后1年内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可办理提取,各提取人只能提取一次该次提前还款额,提取的总金额不能超过提前偿还款。
提前还款提取的时间与前次提取的间隔参照个人提取公积金还购房贷款登记卡的时间,满12个月或以上方可办理提取。办理提取时需带上身份证、还款流水单。若为提前还款,还需提供提前还款凭证。
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具体提取资料以办事处(营业网点)前台实际审核为准。 2019-08-12 18:26:36 -
146****3955 商业贷款买房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以下是提取公积金还商贷的几种方式:
(一)逐月提取转账还贷
1.关于申请条件。
(1)取消原来申请时“职工账户需有6倍的月还款额的余额”的限制条件,改为:在本市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且尚未还清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其他产权人及其配偶。也就是说,申请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对职工账户中的余额多少不作要求。
(2)在此基础上,取消了“职工账户中的余额不足时自动终止”的规定,即职工办理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只要申请一次,整个还贷期间都有效,通俗讲,就是“一次申请,持续有效”。就算职工账户中的资金不够扣还每月还贷额,其申请也不会终止,只是暂时转到银行卡扣款,等到职工账户中的金额又够扣还一个月的贷款额时,公积金系统又会自动回到职工公积金账户中扣还贷款,无需再次申请。
(3)取消“申请时贷款应没有逾期”的规定。也就是说,现在不管贷款有没有逾期,职工都可以申请办理逐月提取还贷。
2.关于提取额度。
(1)提取额度为职工每月应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的本息额,包括逾期部分。也就是说,如果职工申请提取还贷时有贷款逾期的情况,则公积金系统会自动计算你申请时当月应还款额和逾期本息金额,如果职工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足够偿还应还款额和逾期部分,则公积金系统将自动扣划相应资金转账还贷。
(2)逐月提取还贷委托生效后,每月15日前从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划转当月应还贷本息额。划转时如果同一笔贷款的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包括新职工住房补贴)均小于当月应还贷本息额,当月不进行逐月提取还贷,按借款合同约定在贷款银行还款账户扣款。但已签订的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委托协议继续生效。
3.关于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委托协议的变更或终止。 签订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委托协议后,因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需增加或减少申请人的,凭规定的申请材料到“中心”办事处、分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已结清或“公转商”补息贷款终止贴息的,其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委托自动终止。职工也可主动提出终止逐月提取还贷的申请。
4.关于受理地点。 在全市范围内,可以跨机构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和贷款地不同的,可以由职工自由选择在缴存地或在贷款地申请办理逐月提取转账还贷。若要增加或减少申请人以及逐月提取还贷终止的,职工也可以自由选择就近的公积金中心办事处或分中心办理。
(二)提前部分转账还贷
提前部分转账还贷,是指职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通过转账方式提前偿还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原来的规定是职工可以自备现金提前偿还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在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通过转账方式偿还其住房公积金贷款。
1.关于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尚未还清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其他产权人及其配偶。
2.关于申请条件。 职工申请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已按借款合同还贷12个月以上;二是每个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须在1万元以上。也就是说,即使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余额之和超过1万元,也是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三是申请时贷款没有逾期。
3.关于提取额度。 每个申请人每次申请提取用于提前部分转账还贷的金额不得少于1万元。也就是说,每个申请人、每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的金额应在1万元以上(含还贷本息)。
4.关于申请材料。
(1)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2)其他产权人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借款人配偶或其他产权人配偶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一次性提取转账还清贷款
一次性提取转账还清贷款,是指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通过转账方式一次性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余额。
1.关于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尚未还清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其他产权人及其配偶。
2.关于提取额度 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剩余本息额。 申请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小于剩余贷款本息的,不足部分申请人应自筹资金到贷款经办银行当场还清。
3.关于受理地点。 为进一步方便职工,当同一笔贷款涉及不同分支机构提取的,可统一到贷款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网点办理,不一定要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办理提取还贷手续。
(四)按年提取还商贷
按年提取还商贷,是指在本市已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职工,满足相关条件的,可每年申请提取一次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用于偿还其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
1.关于申请对象。 《规定》扩大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按年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申请人范围,商业性住房贷款所购买住房的其他产权共有人,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也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按年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贷款本息。
2.关于申请条件。 职工申请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二是已按借款合同还贷12个月以上;三是有多笔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职工,只能选择其中一套办理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还商贷,直至还清后方可选择另一套继续还贷。
3.关于提取额度。 申请人可以每年申请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申请时的上一个月应还住房贷款本息额的12倍。 借款人申请提取的前一个月提前部分还款的,在《个人信用报告》中无法确切反映处上月应还款金额,可根据《个人信用报告》中贷款合同金额和还款月数测算借款人的月应还款额。也可由借款人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还贷明细确定其月应还款额。具体可见《关于住房公积金归集类业务相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常公积金[2010]34号)。
4.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3)其他产权人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借款人配偶或其他产权人配偶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于2004年1月1日以前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和贷款银行出具的还贷明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申请时借款人必须到场,当面授权“中心”查询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借款人配偶和其他产权人申请的,需与借款人同时办理。
(五)贷款还清后提取
贷款还清后提取,是指职工已还清“公转商”补息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后,满足相关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规定》增加了“公转商”补息贷款还清后提取的情形。
1.关于申请对象及条件。 申请对象为“公转商”补息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已还清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其他产权人及其配偶。 申请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
2.关于提取额度。 提取金额为申请人贷款还清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3.关于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3)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还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房屋所有权证(现房须提供)或购房合同(期房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借款人配偶或其他产权人配偶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019-08-12 18:26:32 -
157****7783 可以的,天津这边是这样,拿着你的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还款凭证、公积金卡、身份证、购房的各种发票等,到公积金中心就能办。
第一次麻烦点,要这么多东西,后面就不用了,只要公积金卡,身份证和还款凭证好像就可以。不用每个月都去,可以攒几个月的还款凭证一起去提取。 2019-08-12 18: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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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如果你是未退休状态,公积金是不能直接提取出来的,公积金使用一定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1,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未全额付清购房款的:提取有效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或至购房合同上约定的**后付款日期止,可办理转账提取1次;2,买首套自住住房、已全额付清购房款的3,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选择使用商业贷款且贷款未还清的情况4,建造、翻修、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危险房屋通知书》发放之日起1年内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5,租房居住及租赁政府廉租住房的,也可以使用公积金翻修和租房,每个地方的细则都不一样,但买房肯定能使用公积金,你想直接套现使用公积金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建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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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 离休、退休的;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 出境定居的; (5)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需要预约,带好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就可以了,去离自己**近的公积金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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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公积金提取申请需要满足条件才能申请,具体提取标准及方式由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确定。按照国家规定,购房时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但不能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也不能全部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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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银行提取公积金需要如下材料,非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的证明材料: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开户行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因购买商品房、两限房或经济适用房提取公积金应提交的证明材料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开户行及复印件。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应提交的证明材料: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贷款合同或贷款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开户行及复印件。综上,到银行公积金提取需要以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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