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所有人提交以下手续到车管所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机动车不用到场: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原件,原件加盖抵押权人公章;2、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暂住人员需同时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机动车登记证书;4、抵押权人出具的委托书(委托书加盖公章);5、机动车所有人必须到场。
全部5个回答 >还完贷款还需要如何解抵押呢?应该怎么查询呢?
133****7889 | 2019-08-05 11:29:22-
153****2200 需要由贷款银行出具贷款清偿证明,然后去当地建委办理解除抵押手续。
贷款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3)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4)以新购住房作**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款;
(5)已购且办理了房子抵押贷款的,原房子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6)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7)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申请资料
1.房产证(房屋抵押银行贷款中房产证、土地证是必须要给银行抵押的)
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3.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4.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5.收入证明(这个证明对房屋抵押银行贷款的贷款成功情况以及,**高的额度有比较大的影响。)
6.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请提供出生证
7.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
8.为提高房子抵押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 2019-08-05 11:29:49 -
132****9277 房屋贷款还清后,撤销抵押的流程如下:
1. 贷款还清后银行会给你一个结清证明
2. 然后问银行什么时候可以到房管局注销抵押登记
3. 银行会给你一个时间
4. 到时候和银行的工作人员一起到房管局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5. 带上你的身份证、产权证
6. 排号,注销
7. 当天就可以注销了
8. 注销后你可以在去查一个档案,那个时候房子就是无任何抵押的全款房了
2019-08-05 11:29:44 -
![](https://mimages.jiwu.com/images/v7.0/jlq2.png)
-
答
-
答
还清贷款后取得银行出具的还清贷款证明和他项权利证书,之后当事人带着身份证、还清贷款证明和他项权利证书到房屋属地房管部门要求注销抵押登记,一般情况下房管部门会马上注销抵押登记、办好该事宜!贷款条件(1)有合法的身份;(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3)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4)以新购住房作**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款。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交房后还需缴纳大修基金、契税、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物业费等,这些费用会因地区的不同二收费标准不同,建议您还是具体咨询一下当地的相关部门,以确定缴费标准。
全部5个回答 > -
答
第一 目前拆迁补偿有两种 一种是按人口补偿 这种办法适用于旧村改造的房子 比如说棚户区的改造就适用这种办法。一种是按拆迁面积来补偿 这种办法使用于城市改造工程。向您问的这个问题就是属于城市改造工程所以是按照面积来补偿。第二 如果面临拆迁 还有贷款还没还清的话。您有两中办法选择:一种是选择回迁。这个选择是您在拆迁期内继续还贷款直到拿到新房子。二种是选择现金结算。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当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以到贷款机构办理《房屋他项权证》以及《贷款结清证明》。在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办理房屋抵押注销业务时需要填写一份《抵押注销申请表》,提供由贷款机构给予借款人的《贷款结清证明》,以及本人需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或《抵押证明》,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注销手续。规定的是10天以内办理完毕。《房屋登记办法》规定,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第一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第二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第三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第四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公告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长不得超过原时限的一倍。法律、法规对登记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一) 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二) 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三) 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四) 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公告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长不得超过原时限的一倍。法律、法规对登记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