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燃气管道是不能随意改动的,如有需要改动,一定要事先与燃气公司联系。要将燃气改造的想法和方案跟燃气公司人员沟通,确认好合适的管道铺设方案,(一般是明管铺装,不可以实施隐蔽工程),然后确定事先灶台**理想的安放位置。
全部3个回答 >商品房可以加装厨房吗?有人知道吗?
156****2958 | 2019-06-13 13:57:28-
141****9979 我想问的是你将卧室改成厨房是吗?这样改了之后,会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厨房的下水你往哪里排啊,这肯定会产生大量的污水,污水里面肯定会有细菌。有细菌肯定会对人的身体健康有害啊,而且一定要把改动房间的防水层做好,以防给楼下漏水啊。
2019-06-13 13:58:36 -
135****1558 卫生间和厨房所预先布设的下水管道等是有区别的,改装的话有一定的难度。
主要是看水电气,三个的管道是否方便=
要解决的问题很多
第一下水管使用问题
1.要将原始的坐便下水堵死
2.使用洗手池的水管,那么就不需要解决反味的问题的
3.如果原始下水管比较细,可以在装修的时候专门接一根管到坐便下水处,在接水池的下方做个反水弯就可以了。
第二燃气管道问题
1.原始的装修中燃气管道是不可以埋在墙体里的
2.现在燃气集团放宽了要求,可以把管道埋在墙体里,但是这一部分管道只能到燃气集团去购买指定的,这点是相当的麻烦的
3.由什么人来给改这个管道呢,这也是必须由专业的燃气公司站里的工作人员,或者拥有二级资质或者以上的燃气工程队才可以进行的。
第三排风管道
1.如果使用原始的卫生间排风管道,那么味道有可能会传到别人家的卫生间里,楼上楼下的邻居会不会同意
2.如果卫生间有窗体,可以把管道打出来。 2019-06-13 13:58:28 -
138****7539 是应该经过楼下业主同意的。因为卫生间的座便器的下水管道一般都是走楼下的顶子,也就是你的卫生间的坐便的下水道一般要破楼板,是要进入楼下的室内。
这个必须征得人家的同意,否则你就不能干。而且你破楼板一般要经过物业的同意。而这些沟通起来会很难。希望能帮到你! 2019-06-13 13: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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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火忌十字。这里的水是指卫生间,火指厨房。古书有云:水火不留十字线。意思是说在房屋的正前、正后、正左、正右之位置及宅之中心点不宜有厨房及卫生间。2、厨房面积不宜小于4㎡,否则难以保证基本的操作要求。3、厨房内的刀和利器,不可外露。厨房中的各种菜刀或水果刀不应悬挂在墙上,或插在刀架上,应该放人抽屉收好。厨房内也不应悬挂蒜头、辣椒、洋葱,因为这些东西会吸收阴气。4、炉灶不可直接与水槽和冰箱相邻。水槽与冰箱所产生的水汽,与煤气灶的火气是相冲突的。所以煤气灶不宜紧邻水槽或冰箱。两者不宜相连,中间应有料理台隔开,以免水火相冲。5、厨房不可设在卧室之间。厨房切不可设在两个卧室之间,形成两家争厨之势,并且厨房内煤气和水电等各种管道密布,十分危险,也产生大量污物和废气,自然对居住两边的卧室一中的人不利;复式住宅等厨房之上不可为卧室,于健康不利。6、炉灶不宜正对门口或是背对窗户。进门不可直接见炉灶,尤其忌讳炉灶后方有窗户。炉灶为一家三餐的餐饮来源,风水强调“食者,禄也”,也就是说炉灶是一家财富所在。炉灶忌风,因为风来,火容易熄灭,留不住财气,也不安全。所以正对门口或是背对窗户皆不宜。7、厨房内不宜套有卫生间或工人房。8、厨房内不宜悬挂镜子,十分是镜子不能照到炉火。镜子若悬挂在炉子后面的墙上,而照到锅中的食物,伤害尤其大。此谓之“天门火”,会使住宅遭受火灾或不幸。9、忌将洗衣机钮户里,户,一放在厨房。有些人会把洗衣机放在厨房,这是不好的,古人把厨房视为灶君之所在,十分神圣,在厨房清洗不洁的衣物,影响运气。10、忌与卫生间相对。煤气灶不可面对卫生间之坐便器,也不可暗对卫生间内之坐便器,虽然隔墙亦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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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尚未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开发商同意的,可以调换户型从新签署合同。若已经办理贷款手续,还需要银行、房地局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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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房,又称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面积)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目前限制高房价的一种临时性举措,并不是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按照“以房价定地价”的思路,采用政府组织监管、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与一般商品房不同的是,限价房在土地挂牌出让时就已被限定房屋价格、建设标准和销售对象,政府对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和合理利润进行测算后,设定土地出让的价格范围,从源头上对房价进行调控。相比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中规定不得出租或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的规定,限价房对出租并未做明确说明。即可以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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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品房合同司法解释》第二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等有明确的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买房人可以解除合同,退回房款: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认定无效:指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房屋预售合同,且在起诉前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二、开发商有欺诈行为:指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出卖给第三人或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解除的,买房人可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三、开发商恶意违约:指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或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另外,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购房者无法取得房屋,购房者也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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