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办理,房产是有**空间的,若该房产已经**,经过重新评估后,有贷款的房子可以办理抵押贷款(二次抵押)。个人按揭二次贷款业务主要针对办理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客户,对房子进行重新评估后,评估的总价乘以60%的抵押率,所产生的金额减去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便是市民可享受的商贷金额。此业务办理手续简单、支用方便,使市民的不动房产变为流动资产,延伸住房公积的服务触角,进一步解决市民装修、置业等资金烦恼。同时也可以从公积金贷款购房客户扩展至商贷客户。需要的资料如下: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已婚提供夫妻双方资料银行的贷款合同;半年的银行流水;居住证明;水电气发票;贷款用途。二次抵押流程:经办行已按审批要求作为第一顺位抵押权人办妥房产抵押登记并取得房产他项权证; 担保公司与抵押人、借款人、经办行达成二次抵押登记意向后并提交材料。
全部3个回答 >住房公积金能抵押贷款吗? 可以用住房公积金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吗?
153****5047 | 2019-05-14 23:35:28-
132****3254 可以办理,房产是有**空间的,若该房产已经**,经过重新评估后,有贷款的房子可以办理抵押贷款(二次抵押)。
个人按揭二次贷款业务主要针对办理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客户,对房子进行重新评估后,评估的总价乘以60%的抵押率,所产生的金额减去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便是市民可享受的商贷金额。此业务办理手续简单、支用方便,使市民的不动房产变为流动资产,延伸住房公积的服务触角,进一步解决市民装修、置业等资金烦恼。同时也可以从公积金贷款购房客户扩展至商贷客户。
需要的资料如下:
身份证;
户口本;
婚姻证明;
收入证明;
银行流水;
已婚提供夫妻双方资料银行的贷款合同;
半年的银行流水;
居住证明;
水电气发票;
贷款用途。 2019-05-14 23:35:42 -
145****9588 行接受产品明晰、变现能力较强的商品住房/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且要求已办妥产权证明,可以上市流通并能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没有产权争议等不利变现情况,具体农民房/拆迁房/自建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等能否申请贷款,建议直接联系当地网点个贷部咨询。 2019-05-14 23: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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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364 各直属管理局,受委托贷款银行:
随着全省住房公积金个贷率的回落,为减轻缴存职工,特别是购买2017年9月28日前取得出让用地开发建设或采取装配式建造方式建造的新建楼盘的部分缴存职工,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负担,充分保障职工权益,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行为的通知》(琼建金〔2019〕79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重启受理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为确保业务的有序推进,现将《海南省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2019年3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中的作用,减轻缴存职工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负担,支持缴存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关于印发<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琼公积金法〔2018〕90号,以下简称《操作规程》)和《关于调整和规范部分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要件的通知》(琼公积金法〔2018〕175号,以下简称《规范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海南省行政区域内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的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商转公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自住住房,且尚未结清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在具备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将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换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四条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及所属各直属管理局负责海南省行政区域内商转公贷款管理。
受委托贷款银行负责商转公贷款的申请受理、审核,直属管理局审批,受委托贷款银行根据直属管理局的审批意见办理合同签订、抵押担保、放款申请及贷后管理等工作。受委托贷款银行在商转公贷款办理过程中,应当接受直属管理局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第二章 贷款申请和审批
第五条 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借款人应符合《操作规程》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并具备以下情形:
(一)借款人必须为原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以下简称原商业贷款)中的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权利人;
(二)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
(三)原商业贷款所购房产已办妥不动产权证书;
(四)**款与已偿还的原商业贷款金额之和大于等于房屋总价的40%。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借款人不予申请贷款:
(一)《操作规程》规定不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形;
(二)购买二手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房、拆迁安置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原商业贷款;
2019-05-14 23: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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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是不能办理无抵押贷款的,但是可以作为贷款的资产证明。贷款条件:18岁以上;上班,有社保或者公积金;个人保险;房,车(月供也可以);征信良好。满足以上之一就可以做贷款,网贷**起码的要有还款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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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抵押,是可以作为申请贷款的条件,按所交公积金的年限来看,有一定标准规定,公积金贷款可以购房,也可装修。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政策性住房公积金发放的委托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职工,在本市城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大大推动了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进程。为进一步推动住房商品化、社会化的进程,今后住房公积金发放的主要对象要由住房开发公司转向普通居民。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办法》开始实施。只要是住房公积金交存人或汇交单位的离退休职工,需要在本市购买自住普通住房或建造、大修住房,均可向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担保委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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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借款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到购房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贷款程序①政策咨询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到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咨询,了解担保借款对象、条件和程序,以主贷款担保金额、期限和利率等情况。同时可凭本人身份证和个人公积金帐号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以确定是否符合贷款担保条件及贷款担保**高限额和**低期限。当借款人提出借款申请时,由担保公司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申请书》供借款人填写。②申请受理借款申请人提供相关资料,经担保公司初审后符合担保借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凭担保公司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受理单》,按收费清单支付费用,并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合同》上签字。③房产公司盖章借款人请房产公司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合同》上盖章,房产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④落实还款方式借款人凭本人身份证到贷款银行办理还款帐户,已有信用卡的去银行落实信用卡还款确认,同时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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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职只要按期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有地方为半年)即可办理公积金贷款买房公积金贷款条件1、具有当地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2、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公积金贷款资料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公积金贷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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