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提取;销户提取;非销户提取;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等。建议您先登录深圳公积金中心网站,查看“办事指南”—“提取类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条件及材料。
全部3个回答 >租房公积金怎么提取过程是啥样的呢?
148****1774 | 2019-03-20 23:42:34-
148****8141 住宅是我国公民的一件头等大事,乃至胜过古人讲过的人世四大喜事。为了缓解公民的住宅购买压力,单位一般都经过公积金的补助帮助公民,如果不再在原单位上任了,那么,住宅公积金怎么办呢?小编告诉我们,住宅公积金是能够提取为现金的。
过程一
前提条件
1、有下列景象之一,并能按规则供给合法、有用证明的,能够咨询自己单位,能够请求提取自己住宅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宅的;
3、离休、退休的;
4、彻底损失劳作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状况之一,并与单位免除或停止劳作联系的;
5、出国久居或赴港、澳、台区域久居的;
6、归还购买自住住宅告贷本息的;
7、租住住宅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免除(停止)劳作联系的;
9、员工逝世或被宣告逝世的;
10、正在享用乡镇居民**低日子保证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一年以上未再作业的;
12、员工及家庭成员因严重疾病,发作了意外的话,或发作严重伤害事故导致家庭日子困难的;
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形成家庭日子严重困难的。
过程二
供给相关证明资料
1、员工请求提取住宅公积金时应当供给自己身份证及复印件;
2、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这些人群,已存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款收据,具有这些条件;购买二手房的,供给《房地产生意契约》及《契税完税证》,作为基础证明;购买拆迁还建房的,如果购买的是这种房子,供给市房产管理部分印制的《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
3、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宅的,如果住户归于这种状况,应供给承办银行(我们是建行)行政主管部分,权威部分,或房产管理部分同意的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鉴定证明,二选一即可,房子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具有这种合同的,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子所有权证》;
4、离休、退休的,如果住户归于这种状况,应供给人事、劳作部分核发的离退休证,作为相关证明;不能供给离退休证的,特殊状况,应供给人事、劳作部分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养老金收取证明;
5、员工及家庭成员因严重疾病或发作严重伤害事故导致日子困难的,日子面对巨大压力,应供给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确诊证明和病案、二级甲等才有用,病人的医保卡、当期治疗费用发票。非员工自己患病的,不是其自己的话,还应供给婚姻证明或许亲属联系证明;
6、彻底损失劳作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的,不再存在劳作联系,应供给与原单位,就是自己作业过的单位,停止劳作联系证明、市(县)劳作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作能力鉴定结论或医院证明;
7、出境久居的,应出具出境久居人员批阅表,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出境久居有用证明;
8、归还住宅告贷的,应供给告贷发放银行出具的截止请求提取日告贷余额证明,必须是由银行发布的。其间,归还商业性住宅告贷的,归所以商业性的,还应供给告贷人与告贷发放银行签定的商业性住宅告贷合同;
9、享用乡镇**低日子保证的,应供给《城市居民**低日子保证证》或劳作、工会等部分供给的其他有用证明;
10、付出房租的,应供给房子租借挂号存案证明或房子租借协议书、二者能够选择其一,付出房租发票、单位或有关部分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11、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形成家庭日子严重困难的,如果经济压力比较大的话,应供给县(区)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分出具的突发事件证明、阐明相关的问题,大额支出费用单据,员工及家庭其他成员的收入证明。
12、进城务工人员或员工户口在本市辖区以外并与所在单位停止劳作联系的,不再存在雇佣联系,应供给与单位免除劳作联系证明、户籍证明;
13、员工逝世或许被宣告逝世的,应供给逝世或许被宣告逝世的证明,证明现已逝世。归于亡者法定承继人的,具有法令效益的承继人,应供给承继人身份证、户口簿、法定承继证明;归于亡者指定承继人或受遗赠人的,如果是这种状况的话,应供给承继人或受遗赠人经公证的指定承继证明、身份证;
14、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一年以上未再作业的,没有作业的,应供给与单位免除劳作联系证明或《失业证》;
15、一起请求提取爱人及直系亲属住宅公积金条件的,如果不是自己直接参与的话,除供给契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资料外,这些根本的必备资料,还应供给爱人和直系亲属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许亲属联系证明及复印件。
16、代他人处理提取住宅公积金的,也就是第三人协助的话,除供给契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资料外,须一起供给提取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代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过程三
收取转账
1、如果你有在上班的,能够凭收取的凭据(正常办离任时应该都有的,都会有这些,在HR人事部、财务部也会审阅),向单位提出提取住宅公积金的请求,请求单位协助,所在单位会核实并证明的,会出具有用的公积金提取证明文件;
2、然后凭收取的凭据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证明起到证明的效果,到公积金管理部分请求提取,公积金管理部分一般会在自受理请求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议,是不是通过了,并告诉请求人。经批阅不准予提取的,不允许的话,公积金管理部分也会奉告请求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3、经审同意予提取的,员工凭身份证和公积金管理部分批阅同意后的公积金,这样的公积金的话,提取证明到承办银行处理提取手续就行了,全部安排妥当,银行会转账到你指定的账户内(一般3天内)。 2019-03-20 23:43:12 -
132****8837 职工因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交材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单位签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本人储蓄账户)。
(二)租房行为证明材料:承租私有住房的,应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承租房管部门直管公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配租协议或由公共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房租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近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也无需租金发票,只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019-03-20 23:43:03 -
131****5511 租房可以这样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提取,公积金提取分成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所需资料
1、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5、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发票真伪的复印件。
步骤/方法
职工持相关提取凭证原件,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
经单位核实后,由单位的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完整填写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印鉴
职工(或者专管员)持提取申请书及相关提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与单位相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分理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分理处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如经审核准予提取,那么职工就可以凭准予提取的申请书,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了,受委托银行依照管理中心核定的提取额度以入卡(折)方式支付。
注意事项
房租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的15%’的条件,已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就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2019-03-20 23: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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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可以直接提取现金的,但需要按照以下步骤操作:一、离、退休支取: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离、退休批文、复印件。 3、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二、出国、出境定居: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公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有关部门批准移居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内地证明文件、复印件。4、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三、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公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终止劳动关系批文、复印件。4、已托管的职工可由本人办理销户支取业务,未托管的需单位证明,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四、在职期间去世的:1、受遗赠人或合法继承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公章。2、受遗赠人或合法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3、已故职工死亡通知单。4、公证处出具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的公证书。5、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五、购买自住住房: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①购买商品房支取需提交规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复印件及购房**款(房价的30%以上)收据原件、复印件。②购买单位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需提交房产管理部门审批的《优惠售房批复》和《房价计价表》,售房计价表及购房款(房价的30%以上)收据原件、复印件。③职工购买二手住房时,个人申请须经单位审批盖章,单位业务人员须带单位收据和印鉴,带本人购二手住房已过户的新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契税票据原件、复印件,支取申请人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为职工办理部分支取业务。4、须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部分支取业务,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的定期整数,需填写支取表。支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交夫妻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六、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交《土地、规划使用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书》原件、复印件。4、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部分支取业务,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的定期整数,需填写支取表。5、支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交夫妻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七、偿还住房贷款本息: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银行出具的贷款帐户的应还贷款余额。5、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部分支取业务,职工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须满伍千元的方可办理部分支取还贷业务。需填写支取表。6、支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交夫妻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支取业务办理须知为方便各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人员和职工转移、支取住房公积金,现将中心支取住房公积金规定作具体说明(办理转移、支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时必须提供相关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中心在审核原件无误后留相应复印件备案存档):凡属单位正式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时,单位须对个人申请书审批盖公章,应由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人员带本人相应支取手续原件、复印件到中心办理相应支取业务。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脱离住房公积金关系的职工,符合中心支取规定的,可由本人凭个人的有效证件及相关手续的原件、复印件到中心直接办理相应支取业务。职工因在巴州境内调动工作:第一步、调入单位业务人员在职工调入当月给职工作增加汇缴,调出单位业务人员在职工调出当月给职工作封存业务。第二步、调出次月由调出单位业务人员带单位印鉴及本人调动手续原件、复印件到中心办理职工帐户转移、合并业务。单位职工因离退休、调出巴州时:单位对本职工做减少汇缴住房公积金的次月可为职工办理销户支取业务。职工本人须提供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调动手续原件、复印件,3异地落户证明原件、复印件,4离、退休批文、复印件,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相应销户支取业务。三、职工在职期间因故死亡的(职工因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法律效力一样),其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销户本息余额。在单位减少汇缴住房公积金的次月可为职工办理销户支取业务。其遗嘱继承人、合法继承人的申请书须经单位审批盖章,单位业务人员应带单位收据和印鉴,死亡证明或宣告死亡的法律手续原件、复印件,并提供经公证机关公正具法律效力的继承人公证书到中心办理相应销户支取业务。四、职工因故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但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含自动离职、辞职、退职、解雇、工龄买断、下岗、开除、判刑等),女职工年满40岁、男职工年满45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三年后仍未再就业的,与原单位已脱离住房公积金关系的职工,带本人有效证件及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复印件,由本人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三年后仍未再就业的,与原单位未脱离住房公积金关系的职工,符合中心支取规定的,应先凭单位情况属实证明将本人住房公积金关系转移至中心托管户后,再由本人提供上述手续办理相应手续。五、办理因购房支取、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支取业务须提供的具体手续有:一)、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个人申请须经单位审批盖章,购商品房须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购单位房改住房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须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审批的《优惠售房批复》和《房价计价表》,以上各合同须为本年时间内购房,购房付款收据原件、复印件(须为房款总价的30%以上),支取申请人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售房单位收款名称及收款帐号。单位业务人员须带单位收据和印鉴,带本人上述手续办理部分支取业务。支取金额须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的定期整数。二)、职工本年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职工个人申请须经单位审批盖章,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交本年《土地、规划使用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书》原件、复印件。单位业务人员须带单位收据和印鉴,带本人上述手续办理部分支取业务。支取金额须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的定期整数。三)、职工本年购买二手住房时,个人申请须经单位审批盖章,单位业务人员须带单位收据和印鉴,带本人购二手住房已过户的新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契税票据原件、复印件,支取申请人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为职工办理部分支取业务。支取金额须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的定期整数。四)、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时,个人申请须经单位审批盖章,单位业务人员须带单位收据和印鉴,带本人购房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须为贷款满一年的住房贷款),贷款银行还款余额单,支取申请人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贷款银行收款名称及收款帐号。须是本人上一年住房公积金结转余额满伍仟元以上方可办理支取还贷业务。在中心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是本人上一年结转余额可将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次性还清的方可办理。职工办理购房支取业务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职工办理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支取业务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职工办理以上购房支取、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支取业务夫妻双方须办理支取的还须提供夫妻双方的婚姻证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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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 2、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3、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款发票、房租发票、完税凭证、购买材料的发票)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4、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5、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6、管理部人员在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盖章,第一联与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一同退单位经办人,第二联与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同留存。 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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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比例15%的。符合上述条件要件齐全的,中心须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2、单位初审单位专管员对个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专管员和单位在《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或财务章。3、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审批(1)核对个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的真实、合法性;(2)核定支取金额;(3)收集备案资料;(4)在《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上签署审批意见。4、办理付款手续(1)办理部分提取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凭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凭证》和进账单,交受委托银行将款项直接划入提取人还贷专用账户。(2)办理销户提取和其它办理部分提取的,凭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凭证》和《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凭证》,由受委托银行将款项划入个人储蓄账户。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资料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购买商品房的提供已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或收款收据原件、复印件;或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3)二手房双方买卖协议和所在地(长沙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开具的交易契税发票原件、复印件;(4)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提供市房改办经济适用房认购单(书),单位购房合同书和付款发票或收款收据原件、复印件;(5)提取方为家庭成员时,须提供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2、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国有土地使用许可证原件、复印件;(3)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4)施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5)提取方为家庭成员时,须提供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3、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提供房屋所在地县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3)提取方为家庭成员时,须提供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4、离休、退休的提供(1)本人身份证原件;(2)离休、退休证原件、复印件。5、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提供(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民政部门发给的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文书。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满两年以上的提供(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文书原件、复印件;民营企业(含外资企业)单位开出的辞退证明。7、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市级(长沙市所辖三县一市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因公或非因公伤残疾病医疗技术鉴定书》或市级(长沙市所辖三县一市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原件、复印件;(3)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个人申请和单位证明。8、出境定居的提供(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国出境定居证明原件、复印件。9、偿还贷款本息的提供(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3)购房贷款合同原件、复印件;(4)偿还贷款的存款账户(存折)。10、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比例的提供(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3)住房租金收款发票;(4)家庭收入证明。11、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1)死亡证明书或派出所的户口注销手续原件、复印件;(2)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3000元(含)以上由公证部门出具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的公证书;3000元以下由单位出具确认和同意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的证明;(4)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书面报告及单位意见。四、提取金额的核定2、离休、退休;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的经核定后,本息一次提取,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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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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