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全部3个回答 >公积金如何提取呢,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154****3543 | 2019-03-07 02:52:46-
142****3116 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前领取但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提前领取条件
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
1.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备注:住房公积金提前领取以后会对后期的贷款产生影响,还是考虑清楚在领取。 2019-03-07 02:53:18 -
138****8341 单位在职职工提取办理方式、地点、时限(以重庆市为例):
一、办理方式
单位在职职工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有条件的远郊区县分中心可面向职工个人办理。
退休职工由单位统一办理提取手续,单位不得以退休为由将职工个人账户集中封存。
二、需填表格
单位统一办理的:1.职工个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个人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申请办理租房提取职工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不再填写《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个人申请表》; 2.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单位汇总表》(一式一份/每批)。
职工个人申请办理的:职工个人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
三、办理地点
1.主城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1)渝中办事处(渝中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
(2)江北办事处(江北区、渝北区);
(3)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北碚区);
(4)南岸办事处(南岸、巴南);
2.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注:主城区缴存单位前往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所在地所属的办事处办理公积金
相关业务;远郊区县缴存单位前往各区县分中心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
四、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1.职工有两个以上个人账户的,应当先行办理个人账户合并手续后,方能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离职职工提取办理方式、地点、时限(以重庆为例):
一、办理方式
职工只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该账户已调出原单位且尚未调入新单位的(职工有多个个人账户的,应当先办理账户合并后,方能申请提取公积金),由职工本人直接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二、需填表格
职工个人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或在中心网站上下载);
申请办理租房提取职工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或在中心网站上下载),不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
三、办理地点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渝中办事处、江北办事处、全市任一分中心(铁路分中心除外),原在铁路分中心缴存职工也可在铁路分中心办理。
四、办理时限
当日办结。
五、注意事项
离职人员委托他人代办提取手续的,应当出具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提取资金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卡的,可不再公证。
参考资料:单位在职职工提取办理方式、地点、时限——重庆公积金管理中心 离职职工提取办理方式、地点、时限—重庆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03-07 02:53:13 -
141****1636 一、职工因支付房租,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二、办理程序:
(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提取申请书》、《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
夫妻双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先由主租房人办理提取手续,另一方提供对方的《提取记录单》、夫妻关系证明及相关材料。
(2)管理部接柜人员依据《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2019-03-07 02:5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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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法律依据如下: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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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公积金提取代办:183—2992—3776:(专业)联系数字号码,甘肃省兰州市嘉峪关市金昌市白银市天水市武威市张掖市平凉市酒泉市庆阳市定西市陇南市临夏回族自治州甘南藏族自公积金怎么提取公积办个人如河提取公积金缴费人有建造自有住房求时,可以申请由于支付建房、翻建、大修住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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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的企业和公司都会为员工交纳公积金,这样员工在购买房屋时候就可以省去很多的麻烦,也可以通过公积金贷款的方式按揭买房。可以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吗?1、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交通条件的改善,省与省之间的经济活动日益加强,随之省与省间的人员流动性逐渐加大,异地购买住房公积金的人也越来越多。2、为了保障职员定时缴纳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无房缴存职工在工作及户籍所在城市以外购房的,可凭购房所在地的住房产权管理部门出具无房证明及购房证明材料,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第1套住房的购房款和贷款本息。3、为保障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购房权益,尊重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对房屋居住地的选择权,同时也为了确保缴存公积金职工自住住房的真实性,政府放开异地购房提取限制。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话也是有提取的流程,这里就不再详细的介绍了,大家在提取公积金时候要注意办理的方法。以上就是关于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和可以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吗的相关介绍,具体的细节问题可以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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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提取,户口不在本市,如果离职,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取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职工在转入地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转入地中心。转入地中心根据申请材料,当场审核职工信息。信息相符的,予以受理,在《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上加盖印章,其中一份交职工或单位经办人。信息不符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转入地中心会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与转入资金进行核对。核对一致的,转入地中心通过电话、短信或柜面联系职工确认后,将转入资金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通知职工入账情况,并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记账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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