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一般性税收优惠政策 1、营业税 ◎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94号 ◎单位和个人销售其购置的不动产,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的购置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单位和个人销售抵债所得的不动产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1)离婚财产分割; (2)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3)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4)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 ◎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57号 2、企业所得税 ◎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94号 ◎对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应按以下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1)企业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用企业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或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3)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改良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4)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 3、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 ◎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 ◎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 ◎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 4、土地增值税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 上述所称的普通标准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的居住用住宅。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普通标准住宅与其他住宅的具体划分界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全部5个回答 >房产税收政策有哪些? 中国现行7种房地产相关税 房地产相关税收有哪些
134****9462 | 2019-02-18 17:48:04-
153****9504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如**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房产,应照章纳税。
5、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名银行总行所属分支结构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6、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7、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1)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税。
(2)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3)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做相应说明。
(4)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减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
(5)为鼓励地下人防设施,暂不征收房产税。
(6)从1988年1月1日起,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居民住房,在房租调整改革之前收取租金偏低的,可暂缓 2019-02-18 17:48:31 -
152****7317 房地产相关税收
一、拿地阶段:
1、契税:按土地成交价的4%,由买地方(开发商)承担。**终进入土地成本。
2、印花税:土地成交价的0.5‰。转让双方各自缴纳,进入开发商管理费用。
二、建设阶段:
1、建筑业营业税金及附加:工程款的3.6%,包含营业税3%、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由建筑商支付,**终进入建筑成本。
2、印花税: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签订双方各自缴纳。
3、土地使用税:郑州一级土地18元/平米/年,二级土地12元/平米/年。签订土地合同至交房期缴纳,进入开发商管理费用。
三、销售阶段:
1、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金额的5.6%,包括营业税5%、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
2、土地增值税:销售时预征,销售完毕后清算。按超率累进税率,增值多的多征,增值少的少征,无增值的不征,**低税率为30%,**高税率为60%。目前河南预征率为:普通住宅1.5%、非普通住宅3.5%、其他项目4.5%。
3、企业所得税:销售时预征,销售完毕后汇算。按净利润的25%缴纳。目前郑州基本按销售收入的2-5个点预缴。 2019-02-18 17:48:25 -
154****6515 一、增值税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1)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2)涉及家庭财产分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二、企业所得税
2、对设在四川省内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四川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 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
3、对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省内唯一家庭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4、 对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019-02-18 17:48:20 -
148****3479 尽管新西兰总理Jacinda上台前就承诺,本届任期结束之前,政府不会增加新的税种。
但是联合政府并没有放下调整税收决心。上台不久就组织了税务工作小组(TWG),对于新西兰的税务体系和税种进行全面的评估。
今年以来,联合政府更是对于房产相关的税收进行了多项调整。
今年三月,工党将明线测试政策期限从原来的2年延长至5年。政策变更后,只要是5年内转售的投资物业均须缴纳资本利得税。
今年五月,财政部长Grant Robertson宣布,2019年将取消房产投资的负扣税制度,从而阻止房地产投资者将租金损失折抵应纳税收入。
一边是各种税务政策的频繁调整,另一边则是监管机构的日益严格的监督政策。
作为新西兰**强力的政府机构之一,新西兰税务局(IRD)发出明确信号,将严查各种房产行业偷税漏税情况!
IRD的年报显示,仅在2017年,针对地产交易一项,IRD就查出额外应缴税款共1.17亿纽币。
个人业主对地产开发常处于一知半解的阶段。对于税务相关的问题,更是雾里看花。
2019-02-18 17:48:16 -
143****1180 税收一直是房地产交易市场的航标,每一次税收政策调整都与经济形势密切相关。准确掌握税收政策的变化要点和趋势,也许会帮你看清未来经济走势。但税收政策变化频繁,专业性又比较强,非专业人士真是很难看出优惠到底在哪里。
2016年2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出台《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该文件旨在进一步降低个人住房买卖交易时产生的契税和营业税成本,有利于推动较大户型面积的普通与非普通住房的成交量。同时还要提醒有意愿投资房地产的人士,非住房即商业投资性房地产不在上述税收优惠范围之内,若想购买非住房,一定要弄清相关税收政策,比较税收成本后再做决定,避免因高昂的税收成本而加重投资负担。
2019-02-18 17: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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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房地产税收政策答
房地产税收政策表现为:总政策在一定时期内具有相对稳定性,具体政策则要随经济形势以及政治形势的变化而变化。税收总政策是建立各项税收制度基础方向,而税收具体政策在每项税收制度中的表现就不尽相同。房地产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无偿、固定地参与房地产收益分配而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具体而言,是指直接以房地产为计税依据,或主要以房地产开发经营流转行为为计税依据的税赋。房地产税收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国家制定税收法令,建立税收制度和从事税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它是国家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理论财政,税收理论的指导下,依据国家路线,方针和政治经济任务,以及税收作用所要解决的基本矛盾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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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取消了购买首套住房契税优惠的面积限制和普通住房限制。二、降低了个人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契税税率。三、取消了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税收优惠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的区别。四、参与房地产交易的纳税人需要注意,23号文件的优惠政策并不是全国适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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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2018年房地产市场还将延续去年调控政策,未来两年内,房地产市场将持续下行,直到2020年左右。届时,房地产税出台,以税收、法律、金融、财政等市场调节为主的房地产长效机制将占据主导地位,以行政手段为主的调控政策将逐渐消失。2018年将会在“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方面,出台更多的落地细则和具体措施。例如在租购并举方面,会在用作租房的土地和融资方面,发布鼓励措施,13个城市试点集体用地建设租赁住房也将加快推进,更多的国企、民营企业将进入租房市场,而租房市场的法律和保障将进一步完善。2018年调控政策依然不会放松,特别是针对一线城市和热点二线城市,但也会坚持精准调控,不搞一刀切。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进一步厘清,地方有了更多的权利,但也有了更多的责任。2018年我国大力发展房屋租赁市场,这一措施正是有效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的政策之一,同时鼓励租赁消费,着重培育租赁市场,进一步稳定租赁关系,赋予租房者更多的权利,通过这些政策的实施,可有效落实科学住房观念,更可以有效避免房地产市场的大起大落,有效减少非理性购房需求,为各阶层群众提供适宜居住的住房,实现全体人民的居有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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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要交的税目跟一般经营性企业交纳的税目是一致的。基本是中国的所有税目都涉及。比较常用的是增值税11%、企业所得税25%、附件税约为增值税缴纳金额的12%,土地增值税(不同增值差额适用不同税率)、个人所得税(不同档位适用不同税率)。办理过程中还涉及土地使用税(根据地方不同而不同)、房产税(根据用途不同征税方式不同,出租按租金的12%征收,自用按照房产余值的1.2%征收),购置过程中还涉及契税(范围在3%-5%)。具体的税率需要提问更详细,这样问太笼统,基本上可以把税法课本推荐给你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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