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计算方法:一、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二、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三、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四、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时,必须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再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土地出让金。
全部3个回答 >土地出让金多少钱呢?
131****2244 | 2018-11-29 22:00:36-
148****6920 土地出让金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时所收取的土地权益,以划拨方式获取的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抵押等市场行为必须补办出让手续,交纳出让金,方可办理土地登记,其出让金数额计算方法如下:
一、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标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二、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三、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 四、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时,必须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再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土地出让金。 2018-11-29 22:01:29 -
144****9450 土地出让金的价格高低取决于土地市场的供求关系,也与土地的用途、位置和土地出让年限紧密相关;所以并不能简单的回答土地出让金多少钱。
土地出让金 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2018-11-29 22:01:23 -
142****2560 一、土地出让金是指:
1、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
2、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
3、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4、需要交付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主要有三种类型,即房改房、单位房和超过70年产权的商品房。
二、二手房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
1、如果买卖的属于非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办理土地出让时,其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按规定缴纳;如果买卖的属于已出让的国有土地,则买方应该支付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的土地出让金。
2、出让金是国有土地所有权的经济体现,属地租性质。对商品房来说,当一个房地产开发商办理了合法的立项开发手续后,必须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此时国家按照土地总体规划的要求,将一定面积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期限、有条件地转让给土地使用者,并按规定收取土地出让金和使用税(费)。
3、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土地出让金,主要是针对房改房。即该房是在划拨的土地上建造的,交易时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由买方承担。其计算公式为:该套房屋建筑面积*当年成本价格*1%。当年是指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当年,成本价格市区及郊区不一样。
4、土地使用税也就是土地出让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四条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大城市0.5元至10元;中等城市0.4元至8元;小城市0.3元至6元。 2018-11-29 2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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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土地出让金按照以下标准计算,基准地价×土地面积;补出让契税:基准地价×土地面积×0.03:对于商品房而言,开发商以出让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权,他已经按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了土地出让金;而他在销售商品房时,又将相应面积的土地出让金计入房价成本并分摊给了购房人。换句话说,购买这类房产,买方已经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但是,购房者买了商品房后,并非可以永久使用土地,因为土地出让有年限限制;国家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条例中指出,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房主只有再缴纳土地出让金才能合法使用土地及房屋;在此提醒购房者:买房时应仔细询问土地使用年限。以前就有购房者反映,他在某商住楼买住房,等合同签了才发现土地性质为综合用地,只能用50年。如果购房者买有出让土地证的二手房,由于卖方已经缴过土地出让金,因此买方不需再被补缴;然而,在购买这类房产的过程中仍需注意土地使用年限,例如所购房子原来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而卖方转让时他已经用了30年,那么买方拿到房子后只能再使用40年而非70年,超过期限后就得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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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级市场土地出让主要是契税,税率为4%,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4%;2、国有土地出让和转让不同,转让需要交纳的费用有 营业税5%,城建税2.5*当地税率,印花税万分之五,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按下列公式进行:土地增值税=出售房地产的总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应纳土地增值税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因此,若土地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以上,即同时适用二档或三档以上的税率的,则需分档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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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由土地使用权获得方支付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第六条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应当缴纳的土地出让收入具体数额、缴交地方国库的具体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土地出让金,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获得后所付的金额,一般由土地使用权获得方(受让人)支付。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土地出让金是作为扣除项目在其房屋收益中扣除的(根据1995年土地增值税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也就是说,针对出让金开发商是不交土地增值税的,所以不存在购房者支付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按国家规定购房者只交纳契税、大修理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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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三种:协议、招标、拍卖。在这三种方式中, 招标和拍卖具有公开性、竞争性,一般不存在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现象;协议出让由 于没有引入竞争机制,土地由谁使用,特别是土地出让金的确定,具有主观因素。非法低价 (包括无偿)出让主要发生在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的行为上,因此规范协议出让**低价标准 至关重要。 区别是否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现主要依据以下规定:1992年原国家土地管理局 出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区别土地使用权转让、 出租、抵押等不同方式,按标定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低不得低于标定地价的40%”;1995 年又出台了《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低价确定办法》规定,协议出让**低价根据商业、 住宅、工业等不同土地用途和土地级别的基准地价的一定比例确定,具体适用比例由省、自 治区、直辖市确定,确定协议出让**低价应当综合考虑征地拆迁费用、土地开发费用、银行 利息及土地纯收益等基本因素。 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不得低于协议出让**低 价,协议出让**低价是衡量是否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标准。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 于出让土地类型、目的,取得土地利用状况等的差异,依靠以上原则确定的协议出让**低价 标准来衡量是否低价出让国有土地已远远不够。一方面是可操作性低,出让土地有可能是新 增建设用地直接协议出让;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是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交土地出让金;再者, 还有可能是企业改制涉及的土地出让等。 不同情况地价内涵不一,缴纳土地出让金标准也应该有很大差异。首先,仅按不同用途 基准地价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协议出让**低价标准,无法满足不同土地情况出让地价的需要, 难于操作,致使有些地方公布的协议出让**低价标准形同虚设。第二,具体出让地块地价内 涵往往与协议出让**低价地价内涵不一致,二者不具有可比性,若以此确定协议出让土地出 让金,既有可能导致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也往往会出现侵犯原土地使用者权益的情况。第三,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划拨土地 使用权价格可作为企业权益计入企业资产,划拨土地需转为有偿使用土地的,按出让土地使 用权价格与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差额部分核算出让金,这已不大适用于按上述文件规定确定 的协议出让**低价标准。 ②**低价确认方法 协议出让**低价不能简单地由基准地价的一定比例确定,应分门别类针对具体出让土地 类型及地价内涵制定标准。 新增建设用地协议出让**低价确定。对于新增建设用地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的,取得的土 地形式有可能是生地、毛地或熟地。 生地主要是指已完成土地使用批准手续而未进行基础设施配套开发和土地平整的土地,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征地过程中发生的税费等土地取得费用由申请使用土地者支付。 其协议出让地价的核定应该是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所产生的土地增值费,或称土地所有权收 益、土地纯收益。当然,土地出让金与新增建设土地有偿使用费是不同的,土地出让金是市、 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按规定的标 准向国家缴纳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国务院或省级人 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时,向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新增建设用地的市、 县人民政府收取的平均土地纯收益。虽然缴纳主体和性质不同,但由于新增建设用地征收标 准的制定是由国土资源部按照全国城市土地分等和城镇土地级别、基准地价水平等情况确定 的,其标准的制定办法与收取目的及土地出让金有相似性,因此,新增建设用地协议出让** 低价的确定可以以此作为依据。根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确 定,各地征收标准的制定以新增建设用地中依法纳入有偿供地的比例约为60%,从而确定平 均纯收益征收定额标准,因此协议出让**低价的确定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协议出让**低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60% 毛地和熟地具备建设条件的土地,其协议出让**低价的确定可以以基准地价和生地出让 **低价加上相应的土地开发费等综合考虑。 土地价格是一个有机整体,依据土地构成分离出土地出让金有其片面性,在使用上也有 局限性,一般只适用于工业用地,用于商业、住宅等用地并不适用。但对于目前制定新增建 设用地(工业用途)协议出让**低价标准,却不失为行之有效的办法。 对于新增建设用地中用作商业、住宅用途的,其协议出让**低价的确定要以基准地价为 准;以生地、毛地出让的,从基准地价中扣除相应的平均土地取得费、开发费等。 企业改制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低价确定。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改革土地估 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企业改制时,划拨土地需转为有偿使用土地 的,按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与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差额部分核算出让金。据此核算出的土地 出让金就有可能低于标定地价的40%,对于企业改制涉及的补缴土地出让金,不能按“不低 于标定地价的40%”作为衡量低价出让国有土地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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