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没有正式工作是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全部5个回答 >请问住房公积金怎么开通
149****6952 | 2018-11-22 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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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3967 可以打电话到B市的公积金中心咨询(一般公积金中心的窗口网页上面会有相关的咨询电话),看看能不能进行转移:
1如果能转移,则需先有单位在B市的公积金中心在单位的总户下给您开个人开户,再由公积金中心具一个函,并带上要求的个人资料,到A市进行办理转移手续。
2如果不能进行转移,则直接有单位在B市的公积金中心给您开户重新缴纳,但是之前缴纳过的公积金就不作数了,只能在规定的时间后(比如有些城市是一年)再到A市进行全额退还。
不过公积金的管理办法各地有差异,建议还是直接向当地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咨询,才能得到**准确的办理方式。 2018-11-22 22:06:04 -
157****8307 一、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无房职工租赁本市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支付房租的;
3.离、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境定居的;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7.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9.职工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
10.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11.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二、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柜台领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
2.填表后经单位核实并盖公章
3.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综合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办理审核手续
4.凭审核同意提取的材料、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或转账手续
三、提供的材料
提取类型 提取材料 提取额度 提取次数
购买自住住房 已办理土地房屋权证的 土地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房屋权证上不能体现购房时间和购房金额的,还须提供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截止购房合同签订时间,或购房**款(或全额付款)发票开具时间,或土地房屋权证上注明的购房时间,或交易契税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契约成立时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总额。 非销户提取,应当在购买自住住房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办理,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新建商品住房 转账作** 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一次性付款 ①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购房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贷款购房 ①购房合同和购房全额发票复印件(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②借款合同原件。
经济适用房 转账作** ①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房号单原件及复印件。
一次性付款 ①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购房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贷款购房 ①购房合同和购房全额发票复印件(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②借款合同原件。
房改房、危改房、落实侨房 一次性付款 ①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购房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贷款购房 ①购房合同和购房全额发票复印件(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②借款合同原件。
二手房 ①经房管部门登记转让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交易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拆迁安置房 ①拆迁安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全额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时限
除支付房租、特殊病症等情况特殊需核实的,3个工作日内告知处理结果外,其余均即时办理。 2018-11-22 22:05:56 -
156****5577 住房公积金可以委托提取,委托提取的需要提供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2018-11-22 22:05:39 -
155****7330 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不含在以下单位工作的外籍员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18-11-22 22:05:31 -
154****9491 办理按月划扣程序:借款人(及配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二代身份证)、还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心前台填写委托划转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并同中心签订委托划转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协议。
《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按月扣划还贷业务操作细则》指出,贷款人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与贷款地一致,可以申请按月扣划还贷业务;缴存与贷款地不一致,不能够申请按月扣划还贷业务。
申请条件包括:
1、贷款人夫妻双方近12个月来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存在间隔3个月及以上的缴存情形;
2、贷款人夫妻双方连续3个月的缴存金额不低于1个月偿还贷款本息的金额;
3、贷款人夫妻双方账户余额不得少于3个月的还贷额。 2018-11-22 22: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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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可以去公积金中心询问第二 现在提现也在那里办理 第三 如果单位没有给卡 可以 向单位询问 同时询问公积金中心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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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公积金有无缴纳的方式是: 一、登录公积金管理网站,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即可查询公积金缴纳的明细表。 二、拨打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12329,通过自动语音系统查询(按普通市话收费)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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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按职工上年度12 月份工资总额计算; 一、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二、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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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目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还款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每月等额还款方式;另一种是每月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每月等额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之和不变,但每月还款额中所还本金逐月增加,所还利息逐月减少的一种还款方式。每月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贷款本金固定不变,但所还贷款利息逐月减少的还款方式。一般地,由于职工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每年可以用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进行抵冲还贷,所以无论借款人选择按月等额还是等本偿还方法,贷款期内每月实际的还款支付金额还是要作调整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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