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取消二: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发布)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2、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规定:“五、明确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合理引导住房建设与消费为了合理引导住房建设与消费,大力发展省地型住房,在规划审批、土地供应以及信贷、税收等方面,对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住房给予优惠政策支持。享受优惠政策的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各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具体标准要报建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备案后,在2005年5月31日前公布。”3、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3号)规定:“现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契税优惠政策问题明确如下: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4、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规定:“一、关于契税政策(一)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征收机关应查询纳税人契税纳税记录;无记录或有记录但有疑义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房地产主管部门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纳税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征收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二)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全部3个回答 >请问住房公积金取消了吗
143****2509 | 2018-11-22 15: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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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4147 如果是异地籍员工在离职后可以进行公积金销户提取,具体流程如下: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卡;
3、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本人持上述资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办理销户提取手续,销户提取手续不需要预约。 2018-11-22 15:27:21 -
138****8203 在网上就可以取消了!你预约好的项目后面有个取消按钮!点击就可以了! 2018-11-22 15: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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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5263 (一)申请条件: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发生合并、分立、重组、撤销、解散或破产等情形,且单位账户余额、结转人数为零才可以申请注销。
(二)申请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时先持下列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审核:
1、填写好的一式三联《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名称变更、注销申请表》;
2、单位注销的相关文件或证明。 (三)单位凭经审核盖章的一式三联《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名称变更、注销申请表》到开户银行办理。
提示 注销申请前,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清理完毕:
①符合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的,通知职工办理提取手续;
②职工有接收单位的,为职工办理转移手续;
③职工无接收单位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公积金中心封存户并通知职工。
单位经办人确认单位账户余额为零,结转人数为零(若结转人数不为零时,单位经办人需填写好一式三联《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住房公积金汇缴额、汇缴人数变更清册》)才能办理。 2018-11-22 15: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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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从来就没有过年限,何来取消。你说的年限是土地使用权,和产权完全是两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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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根本就不信。没有学区房,难道公务员子女和民工子女在一个地方上学?另外,已经买了学区房的大家也别着急,这个规定实施起来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有成效,而这里买了学区房的未来3、4年内基本都要上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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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产权年限取消了吗答
住房产权一直都没有年限,从开始就是这么规定。住房产权,自你买下住房,缴纳完毕税费,办理完毕房产证,住房产权永远是你的。有期限的是住房所属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般商品房是70年,商住房50年,商业房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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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公摊面积没有取消,公摊面积主要是用于走廊、楼梯、过道等区域的面积,所以公摊面积会在合理的范围之内进行收取,目前暂时不会取消。所以我们在购房时要对所购房屋的公摊进行咨询,小区越高级,公摊面积相应来说也就越大,自己所购买房屋的面积增大之后,公摊也会相应的增多。在现实生活当中,也不能够一味的追求公摊的减少,会影响居住的舒适度。影响房屋公摊面积的因素主要和房屋的结构以及楼盘的形态有一定的关系。对于同栋的用户而言,居住的楼层若是越高的话,会比低层高住户公摊面积增多,主要是因为电梯使用的问题,除此之外公共区域内的面积大小、室内车库、公共设施等面积都会对公摊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要从多个角度进行综合性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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