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可到济南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以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经办网点办理此项业务。由于公积金服务大厅、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办理人数相对集中, 建议职工就近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经办网点办理 。
全部3个回答 >我想要提取公积金,开通自助服务,查看办理地点是“委托银行”,请问是指哪些?
144****2426 | 2018-09-22 16:23:08-
145****5321 只有买房和退休的情况下,才可以提取公积金。可以申请全额提取。提取的时候需要你的买房合同、**款单据、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等。但如果你账户里的余额不多,提出来用于买房也只是杯水车薪。
取了之后,当然可以再交,只要你的工作单位一直给你交着,你的公积金就一直存在。 2018-09-22 16:23:57 -
142****7057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2018-09-22 16:23:48 -
137****6270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 2018-09-22 16:23:38 -
143****6837 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和内部授权管理的指导意见
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和内部授权管理的指导意见
建金管[2003]70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业务经办网点的职责权限,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以下简称《通知》)以及《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决策制度的意见》(建房改[2002]149号)、《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房改[2002]150号,以下简称《机构调整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导意见。 2018-09-22 16:23:25
-
答
-
答
1、大型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2、股份制商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3、城市商业银行。宁波银行、上海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北京银行。
全部4个回答 > -
答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办理流程(一)职工购买自住的住房采用了一次性付款的方式,那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候应提供(以下的流程任意选择其一):1、购房合同或者是协议原件以及复印件;购房的全款的发票的原件以及复印件;职工的身份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公积金的联名卡或者工资卡2、房本的原件以及复印件;购房的全款发票的原件以及复印件;职工的身份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公积金的联名卡或者工资卡(二)职工通过贷款的方式来购买自住的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该提供(下边的流程任选其一):1、借款的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购房的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购房的**款的发票、借款发票原件以及复印件;身份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公积金的联名卡或者工资卡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或者**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三)职工购买二手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1、买房人在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登记部门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2、房管部门代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及房地产交易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如果购房时采用贷款方式,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四)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1、如双方都建立住房公积金,主购房人应先办理提取手续,配偶方才可办理;2、主购房人头次提取时应提供提取所需材料原件,配偶方头次提取时除提供材料原件外,还需出具结婚证书及主购房人的支取记录单;3、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的总价;4、如主购房人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无法提供支取记录单,配偶提取时,须由主购房人的单位开具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五)约定提取(只有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才可以申请):1、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此申请书找人力行政部景倩或曹海明填写);2、身份证复印件;3、提取记录单(只有之前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职工才有此单据,如之前未提取过,请按上述几种情况分别提供材料先办理提取同时将联名卡的账号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备注:如果员工之前办理过公积金的提取,二次提取时只需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无需再提交上述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不是随意都可以提取的,需要满足国建规定的制度,只有符合相应的情况才可以将自己缴纳的公积金提取出来。在办理时需携带相关的证件和证明,以免无法提取。
全部3个回答 > -
答
直接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就知道了。
全部2个回答 > -
答
申请委托逐月提取还贷办理流程是:(一) 正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可直接申请委托逐月提取还贷。已经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应携带身份证明及婚姻关系证明到贷款所在地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申请时借款人与配偶也可以凭身份证明及婚姻关系证明相互委托代办。(二) 管理中心对借款人及配偶提供的材料审核通过后,与借款人及配偶签订《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借款合同》或《委托逐月提取还贷协议书》。(三) 管理中心在每月扣款日按规定进行抵还操作,直至本次委托终止。(四) 借款人及配偶在还清贷款本息前主动申请终止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的,须到贷款地管理中心签订《委托逐月提取公积金还贷终止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