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法律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上所建农民自建安置房不允许买卖交易。农房的土地所有权为集体所有,农民个人只有使用权,不得违法转让。对于购房者来说,没有房产证的买卖,即使签订了安置房买卖协议,协议也是无效的,这种买卖不受法律保护。 近几年,随着宜春城市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近郊农民自建的安置房越来越多。因农民安置房的价格比商品房更低,结果出现了一定的买方和卖方市场。被拆迁安置后,有些农民拿到了两套以上的安置房,除自住之外或租或卖,形成了较大的卖方市场。由于农民安置房价格通常都比同地段的商品房低很多,而且私下交易规避了正规交易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不少人出于侥幸心理选择私下买卖农民安置房,形成了买方市场。时下,价格低、地段好的农民安置房吸引了一些买房人的目光。但同时他们又又担心交了房款后办不到证。尽管卖房人承诺会签订协议。据房管局产权产籍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农民自建安置房,首先要看其土地证上的性质,如果属于国有性质的,就能过户买卖;如果是集体性质的,是不允许进行交易的,就不能过户到城镇居民进行买卖。农民也就不可能通过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交易手续,只能选择私下交易。
全部3个回答 >你好,烦问下:我欲从一农民手中购一拆迁安置房,证今年可得。请问,今年得证后去过户需要些什么费用。非常感谢。
136****3428 | 2018-08-22 16:49:54-
134****5975 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
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所以说,弄清这套拆迁安置房的性质对于您的购买至关重要。您可以考虑对拆迁协议进行更名,更名时,要进行公证。 2018-08-22 16:50:29 -
142****1690 首先你自己需要缴纳的税收是480元/平方乘上面积,也就是你需要缴纳的所有费用,税收应该是1.5%。同时,你必须把国有划拨土地,进行土地出让。出让费用为每平方65元左右,只有改为出让土地,才能买卖。其他就是一点工本费,3元每平方的交易费等。
在买卖过程中要缴纳的费用有5.5%的营业税。有的以当地政府指导价乘上面积为总报价缴税。买家如果是首套房,只需缴纳1%的税收,买卖双方各需缴纳3元每平方的交易费。还有一般的手续费/工本费。但是一般情况下,其实5.5%的营业税、土地出让费,都有买房承担,或加价给买房,具体要看你们在签订合同时,双方是如何约定的,以约定的为准,没有约定的,都要卖房承担的。 2018-08-22 16:50:19 -
144****5898 1.明确房屋的土地类型及性质:
要注意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如果是集体土地上的非集体组织成员,用于非自住目的,建议慎重,因为此类土地上的房屋,集体组织成员的权益才会受到保护。如果是非集体组织成员,再拆迁的话可能不会得到任何赔偿。
2.明确房屋对安置的拆迁对象有无限制或政策补贴:
某些安置房会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5年内禁止转让。
3.房屋的权利人:
确定房屋是独有还是共同所有,如果是家庭成员共有,购房协议的出卖方,一定要是全体共有人的真实意思,且均应在协议上签字或有授权委托书。 2018-08-22 16: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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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国有土地,即可办理到房产证,就可以上市交易,有些是永远拿不到房产证的,比如集体土地,除非他进行 地性质变更。有些是拿到了短时间内不能交易的,比如一些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否能取得房产证不能一概而论,这需要看其拥有的产权是否是全产权,以及拆迁协议上的相关规定。首先,弄清安置房的性质对于房产证办理是至关重要的,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部门所有。房产证是需要通过房管部门来办理的,需要按照现行的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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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产权证书的房产无法上市交易,只能自己签订协议,约定违约的责任。但任然存在较大的风险。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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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公证后需要一份公证书去办证处办理过户即可,房产过户手续是在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局办理。 一、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规定: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二、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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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母亲的弟弟没有尽到照顾父亲的责任,可以把房产全部收回来,因为产权名字是你姥爷的,他还是有权利把房产重新分配!你们可以通过相关部门上诉!把房产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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