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在什么城市了 限购的城市是一定要户口本的,一般来说一次性付款是只需要身份证的,贷款的话需要户口本。未婚人士或离婚人士买房,一次性付款,只需要购房者的身份证,如果贷款买房,需要贷款者本人的单身证明或离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收入证明,贷款银行的银行卡(还贷用),如果贷款金额较大,还需要贷款者本人近三个月至半年的银行流水(在银行可以直接打印)。 已婚人士买房,一次性付款,只需要购房者的身份证,如果贷款买房,需要贷款者本人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收入证明,贷款银行的银行卡(还贷用),如果贷款金额较大,还需要贷款者本人近三个月至半年的银行流水(在银行可以直接打印)。
全部3个回答 >请问,不是本地户口可以过户吗?
136****6395 | 2018-08-20 11:20:47-
134****7422 过户跟户口没关系,二手房过户,只是在房交所 把房产证的名字改一下 2018-08-20 11: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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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8985 是的,不是本地的必须去派出所办理临时居住证明才行 2018-08-20 11: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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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3912 房产过户与户口没有关系,若是商品房,带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和你父母同意产权转让声明,可以办理过户;若是集体房,你不属于当地集体户口,不能办理过户,以后可以继承。 2018-08-20 11: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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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8271 不要呀,除非你要做委托公证,委托第三方代为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公证处就会叫你提供,如直接到房管局办理,则无需提供。
2018-08-20 11: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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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本地户口可以公积金贷款买房,需提供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和暂住证。公积金贷款条件:1、具有当地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2、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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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异地购房是指购房者的户口所在地和要购房屋的所在地不在同一个省份。异地买房需要手续如下:异地购房办按揭购房手续中需要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果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即**和贷款利率可能提高;贷款买房有很多种,有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要是公积金贷款就在贷款前,你先知道自己的公积金帐户上有多少钱,单位每月给你多少钱。只有知道自己的情况才能去贷款。要是商业贷款的话就要衡量资金承受能力。各个银行审批的手续和程序不尽相同,但大体都要求,贷款人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供的户籍证明、所在单位开据的工作职务证明、收入证明、本地暂住证明、当地固定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银行会查看贷款人信用记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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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很多银行商贷批贷额度和期限将不再受户籍、户口性质、工作地点和住房类型所限,只要是符合贷款条件,借款人不论是购买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房,还是高档住宅、公寓、别墅以及二手房等都可以办理贷款。只要提供稳定的收入证明就可以买房贷款。也可以两个人联名购买,然后贷款用老公的名义,只要老公能提供稳定的收入证明就可以了,银行看的是还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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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外地户籍在本地申请购买住房,规定是需要当事人出具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住房情况证明,以及当事人在购房地区纳税或社保证明(对于此证明各地要求时间长短不一样,以当事人购房地区规定为准),才有资格在所在地申请购买一套家庭用房。例如:2017年3月15日起青岛实行的《关于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规定:一、限购范围: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包括高新区;二、限购套数:1、本地户口:限购两套;2、外地户口:限购一套房,包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三、**比例:1、首套房:**低**30%;2、二套房:**低**40%;3、三套及以上:暂停发放;4、新建住房:公积金贷款**低**30%;5、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低**40%;6、全款买房无限制。四、限购规定:1、外地户口限购一套房,但必须提供从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费证明。2、补交、补办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可。3、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以及莱西市不受青岛限购政策影响。4、高新区和黄岛区60平方米落户政策依然执行,外地户籍人口选择在这两个区域购置一套60平米以上房产,取证落户,原则上就可以享受不限购政策。南京的政策规定是:《进一步调整南京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一)在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二)在主城区(不含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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