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但是要多交房屋购置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有房产证就可以交易,满五年可以免1%的个税,不是的随时可以只是5年后过户相对于便宜些五年内也可以交易,只不过5年内交易的话税费较高什么时候都可以交易不是的,只是五年后不收两税
全部4个回答 >咨询一下,动迁房满3年可以交易吗?
146****2213 | 2018-07-30 17:59:51-
157****2909 一、
上海市政府的房地产新政,将配套房、中低价房此类房屋的过户时间由五年变更为三年,并且变更了满三年的起算时间,由以前的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日期改为签订动迁协议或开发商取得大产证的日期,一般来讲,签订动迁协议在先,开发商取得大产证在后,所以基本是以开发商取得大产证的日期为准,只要开发商的大产证满三年,此类房屋就可以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1、业主的产证满3年(即小产证满3年)。
2、动迁协议满3年且大产证(开发商的)满3年,即使小产证不满3年也可以上市交易。
补充:此时需要缴纳房子的1%的个人所得税。 (当然若是房子小产证满5年唯一一套住房,个税减免为0的)。
第一类动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房价上涨后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如果是购买还没定位的安置房,其风险就更大。买卖双方虽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无法确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等,办理过户等手续时间也会更长。因此在购买此类房产时,签订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就显得至关重要。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
一般来说,购置该类房屋,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附条件的合同来保证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并对具体细节作出明确约定,以防合同的对方反悔,**好由专业房产律师进行指导。 2018-07-30 18:00:19 -
132****9761 在取得房地产权证的3年内,不得转让、抵押,是办理好房产证的那天起。
2011年8月8日《上海市动迁安置房管理办法》近日颁布,上海动迁安置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被允许上市交易之前的3年内,不得转让、抵押。
动迁安置房,是指政府组织实施,提供优惠政策,明确建设标准,限定供应价格,用于重大工程、旧城区改建等项目居民安置的保障性安居用房。为了增加供给,此前上海曾将动迁居民家庭获配的动迁安置房(配套商品房)允许上市的交易期限,从取得房地产权证后期满5年缩短至3年。此次新办法强调动迁安置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的3年内,不得转让、抵押,是为了确保动迁房的保障功能“不变味”。
2018-07-30 18:00:11 -
137****5482 总的来说所有房屋买卖均有风险成在;动迁房在上海新政来说满三年即可交易过户,与商品房交易无任何不同,只在纳税上面有所不一!
2018-07-30 18: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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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房屋性质决定,一般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或者安置房是自不动产发票开票之日起五年后交易,中低收入保障房可以立即上市交易。 动迁房即是拆迁安置房。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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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东可以一房二卖(备案合同满三个月就自动解除限制的) 2)签订合同是需要付款的,一般**款支付以后,网签合同有一个格式,在什么时间之前过户的条款,如果审税和贷款申请,一般也需要1个月以上,就是说过户也基本要6个月以后了,中间的变数说部清楚。 3)房东如果收到你的预付款后,因为一些原因导致不能贷款或者不能过户,索要预付款就很可能需要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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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参考如下法条处理《**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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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动迁房可以交易吗答
主要是看土地证性质是国有还是集体;如果安置的土地性质是集体,那么只能做为宅基地在集体内部转让,不能上市交易;土地证性质是国有是能上市是可以买的。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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